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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新农村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精选4篇)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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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2022新农村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2022新农村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精选4篇)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XX重要讲话精神,加快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建设,根据《20XX年全省新农村建设工作实施方案》(赣农办发〔20XX〕1号)和《XX市“整洁美丽,和谐宜居”新农村建设行动规划(20XX-20XX)》(洪办发〔20XX〕3号)的部署,现就做好20XX年全市新农村建设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XX重要讲话精神,聚焦“让农村‘美’起来”,加快补齐全面小康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短板,扎实推进村容村貌整治提升和村庄环境长效管护,高质量推动美丽宜居示范县、试点县创建,继续推进新户型示范村、“五位一体”示范村和民宿精品村建设,重点打造一批乡村振兴综合示范区、示范村,适时成立新农村建设促进会乡镇分会,科学谋划“十四五”新农村建设提档升级,为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注入强大动力。

二、选点规模与分配原则

全市20XX年度计划打造1600个左右新农村建设点,其中争取到1137个省级村点,用于非贫困村的村组整治建设;各地根据实际情况,拟安排480个左右的县级自建村点。选点布址要坚持“重点提升、兼顾补缺”的原则。重点提升就是要突出重点,优先考虑产业发展、区位优势、人文底蕴、集中连片、项目整合、群众意愿和所在村“两委”班子战斗力等各方面的因素,坚持“拆到位、整到位、建到位、管到位”的要求,以每个村庄布3-4个点的标准,集中力量打造一批新农村建设提升点;兼顾补缺就是要按省里有关规定,继续坚持普惠制,统筹兼顾从未开展过新农村整治建设的村庄,确保“扫一遍”工作任务全面完成。各县区要将多数村点指标用于整治提升,少数村点指标用于面上扫一遍任务。尽可能做到资金集中、资源整合、连片打造,确保建一个成一个、建一片成一片,彰显整体效果。

三、资金拨付管理

(一)资金安排。省级村点。省级村点继续按照省、市、县三级财政5:2:3比例,每个村点安排财政专项补助资金30万元,其中省15万元、市6万元、县9万元。,自建村点。自建村点也要参照省级村点30万元/个的标准安排落实财政资金。

(二)资金使用途径。原则上要按照省里有关资金管理使用规定文件要求执行。新农村建设财政专项补助资金主要用于新农村整治建设村组内的道路、巷道、入户便道建设,农户改厕改房补助,村内改沟改塘,村庄洁化、绿化、亮化、美化、文化等建设项目,以及新农村建设村组所在的行政村统筹用于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设施设备的配置(每个省级村点15万元省级财政专项补助资金中,列支1。25万元)。村庄环境长效管护资金,主要用于村庄环境设施管护补助等。美丽宜居试点县建设省级补助资金,主要用于编制美丽宜居试点县建设规划、村庄建设布局规划以及村庄“连线成片”整治建设、美丽宜居乡镇(村庄、庭院)创建等方面。

(三)资金拨付公示。各地要根据《20XX年全市新农村建设村点指标》(附件1)分配的村点名额,计算本地新农村建设财政专项资金额度,列入20XX年预算,在5月底前拨付到账,并在此基础上尽量加大支持额度。县级农业农村局第二季度内向整治建设村组印发《20XX年XX省新农村建设财政专项资金到账通知单》,并根据整治进度,分批次足额拨付到位。村组收到《资金到账通知单》后,要及时在村内显要位置张榜公示。整治建设任务完成后,及时公示资金使用情况。

(四)资金绩效管理。严格落实《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赣发〔20XX〕8号)《XX省新农村建设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赣财农〔20XX〕34号)要求,坚持“用钱必问效、无效低效必问责”原则,加强资金管理,严格建设标准,确保资金合法、合理、高效使用;强化绩效考评及结果运用,把资金落实情况作为下步项目安排的重要参考依据,并实行评优评先一票否决。整治建设过程中要注重倾听群众意见,深入调查研究,因地制宜,聚焦民生,尽力而为,量力而行,避免过度超前建设,杜绝“垒大户”“堆盆景”等形象工程、政绩工程,让农民群众有实实在在的获得感幸福感。

(五)资金风险防范。各县区农业农村局要会同财政部门,进一步完善新农村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明确专项资金开支内容、范围和管理制度。要进一步加强专项资金管理,建立村组资金台账,完善村务公开,充分保障群众知情权和监督权。要严格落实专项资金“四个不得”的规定,规范专项资金的财务管理,严防专项资金滞留、套取、挪用、计划变更等不良现象发生。为2021年全省全面开展新农村建设专项资金审计(20XX年-20XX年资金使用)做好准备。

四、重点工作任务

(一)聚焦提质增效,持续推进村点整治建设。一是坚持重点区域连片推进。围绕“绿谷”沿线、市级田园综合体和农业产业园区、“四精”试点线、主要国省道周边等重点区域,优化选点布址布局,整合一般村点数量,集中力量和资金,以一个村庄100万元左右整治资金的标准,按照先规划后建设的要求,选取有实力的施工单位,高标准打造一批新农村建设连片示范区。二是坚持补齐短板弱项。落实今年中央“一号文件”关于抓好“三农”领域重点工作确保如期实现全面小康指示精神,有条件和需求的地方,因村制宜配套“8+4”公共服务。三是坚持分类施策整治建设。重视偏远山区、非观光带片区村庄整治,着眼于查漏与补缺,支持农民群众开展村庄清洁和绿化行动,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二)聚焦建管并重,扎实做好村庄长效管护。一是积极推行村庄环境长效管护“码上通”。省、市、县三级各自建立完善村庄环境长效管护信息平台,启动村庄环境长效管护“码上通”(具体工作要求,待省厅发文通知),让基层干部群众深度参与管理和监督。二是多渠道筹措长效管护资金。按照省定要求,按每个行政村不低于5万元标准及时足额筹措管护经费,为村庄环境长效管护提供坚强保障。三是建立长效管护奖补激励机制。实行村庄环境长效管护效果与资金分配挂钩,依据考核评价结果分档拨付村庄环境长效管护补助资金。四是实行一票否决。对管护资金不落实、管护平台未建立、奖补机制未形成、长效管护制度模式效果差的地方,取消今年开展的两年一度的新农村建设先进评选资格。

(三)聚焦干群合力,充分激发村民主体意识。坚决破除“干部干,群众看”的困境,充分激发农民主体意识,形成“党政主导、社会关注、群众主体、全民共享”的新农村建设模式。一是大力推行“一约两会”做法。坚持村规民约、村民理事会、新农村建设促进会等3项举措齐头并进,共同发力。在20XX年新农村建设促进会县县全覆盖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促进会的组建范围,有条件的乡镇成立分会,力争年底全市50%左右的涉农乡镇新农村建设促进会组建到位。二是大力提升新农村建设促进会效果。按照“有办公地点、有机构章程、有专人管事、有工作制度、有信息平台、有筹资成果、有服务参与”的“七有”标准(《关于加快培育新农村建设促进会发挥新乡贤作用助推乡村振兴的意见(试行)》赣农字〔2018〕65号),强化促进会自身建设,通过开展新乡贤走访、举办公益、捐资赠物等主题活动,丰富促进会工作内涵,提升促进会运行效果。三是大力开展先进榜样评选活动。市里将适时组织开展先进新农村建设促进会、“十大新乡贤”评选活动,示范带动农民群众和更多新乡贤参与美丽家园建设(具体工作要求,另行文下发各地)。

(四)聚焦示范引领,大力推进美丽示范创建。一是积极创评全省美丽宜居示范县和试点县。组织进贤县、安义县、湾里区等3个涉农县区,按照“八带头”要求和“五全”标准,积极参评首批美丽宜居示范县,力争实现由“试点县”向“示范县”转变。扎实推动XX县、新建区2个涉农县区,开展美丽宜居试点县申报,积极开展美丽宜居试点县建设。二是纵深开展美丽宜居乡镇(村庄、庭院)试点建设。各地按照“五化”“五优”“五美”标准,积极采取措施,纵深推进美丽宜居乡镇(村庄、庭院)创建活动(具体指导性建设任务待省厅另行发文通知)。三是努力推动乡村振兴示范区建设。围绕乡村振兴目标,狠抓“四精”理念落实,以集聚提升类、特色保护类、城乡融合类村庄为重点,继续推进10个左右农村新户型示范村庄建设,择优奖补10个左右“五位一体”综合示范村,精致建设一批体现农村特点、承载田园乡愁、凸显现代文明的精美村庄。注重凸显“连点成线、拓线扩面、突出特色、整体推进”的美丽乡村建设格局,统筹推进一批美丽宜居示范带建设,打造一批有产业、有人气、有基础的乡村振兴示范区。

(五)聚焦提档升级,科学谋划“十四五”新农村建设。20XX年是决战全面小康的关键之年,也是“十三五”规划的收官之年,要聚焦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水平全面提档升级,科学谋划“十四五”新农村建设。一是做好总结思考。在基本完成新农村建设“扫一遍”的基础上,系统总结本地新农村建设四年行动规划落实情况,根据资源禀赋、发展方向预测村庄整治下一步建设需要和投入概算。二是做好项目储备。依照省厅文件要求,着眼加快补上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短板,全面建立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重大项目库。三是做好系统谋划。全面比照“七改三网”“8+4”公共服务配置建设要求,适应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后的农村新形势,坚持强弱项、补短板,认真谋划“十四五”工作,推动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提档升级。

五、相关要求

一要提高思想认识。做好20XX年新农村建设工作对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决胜脱贫攻坚,补齐“三农”领域短板等方面具有突出意义。各县区要从讲政治的高度,把新农村建设这一重大民生工程抓牢抓实抓细。要按照补短板、强弱项、惠民生的要求,切实做好20XX年村点选点布址工作。

二要注重建设品质。全面落实“四精”建设理念,继续推广EPC成功做法,坚决杜绝“粗糙工程”“形象工程”。要集中优势资源,强化项目整合,发扬“工匠”精神,以绣花的功夫,打造一批省内一流、国内领先的精品村点,推动新农村建设朝着“城镇化乡村、乡村式城镇”方向发展。

三要强化资金保障。各县区要把新农村建设支出作为优先保障领域。在足额落实省级村点配套资金的基础上,加大对县区自建点、新户型示范村、“五位一体”综合示范村、“四精”试点线等项目的资金保障力度。要拓宽资金筹措渠道,积极撬动金融、工商资本及社会资金投身新农村建设。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深化农村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的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不断激发村庄建设和长效管护的内生动力。

四要营造舆论氛围。充分利用“报、网、端、微、屏”等媒体传播资源,广泛宣传展示新农村建设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新成效,及时推介“一约两会”做法中的先进事迹,激发广大群众建设美丽家园的积极性,构建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新农村建设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新格局,营造共建共享美丽宜居乡村的浓厚氛围。

五要严格督查考核。20XX年,我市将继续把村庄整治建设、“四精”试点建设、村庄环境长效管护、新农村建设促进会、农村新户型示范村建设、“五位一体”示范村建设等工作成效纳入各县区高质量发展考核评价体系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考核的重要内容。同时,市里将采取综合督查、暗访督查、第三方评估等方式,对各地工作推进情况进行督促检查,连续2次排后两位,进行通报约谈;连续3次排后两位,进行问责。对重点任务完成情况,进一步加大通报力度。各县区要积极主动,担当作为,加大对所辖乡镇的定期巡查、定期调度、定期督导力度,确保工作任务全面完成。

六要按时报送材料。各县区要抓紧制定20XX年度新农村建设工作方案,突出落实本方案确定的重点任务,根据指标任务,安排好年度整治建设省级村点,确定县区自建村点,认真填写好附件2、3、4、5,经县(区)农业农村局审核,报市农业农村局审定汇总。各县区要在3月25日下午下班前,将本县区汇总的附件2、3、4、5(加盖公章的电子扫描版以及电子版)报局新农村建设处备案。新农村建设处联系人:XXX,XXX,XXX。

篇二:2022新农村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XX省新农村建设指导意见》,扎实推动全市新农村建设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建设美丽乡村,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明确总体要求

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新农村建设有关部署,以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和县域村庄布局规划为依据,以落实《XX市新农村建设实施方案》为目标,以改造提升一批、易地新建一批、集中联建一批、新型城镇化新建一批“四个一批”为工作路径,以城乡融合发展和乡村振兴为方向,聚焦乡村规划、农村住房品质提升、“空心村”治理、基础设施配套、公共服务完善和人居环境整治等重点任务,进一步细化目标、压实责任,夯实基础,实化措施,确保到2025年,全市所有村庄完成新农村建设任务,实现整体布局合理优化,住房建筑品质提升,人居环境全面改善,村庄风貌整体改观,基础设施配套和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明显提高。

二、抓好重点工作

(一)夯实工作基础

各县(市、区)要因地制宜合理确定标准。要协调统筹乡镇与部门发挥职能作用,组建专门队伍,在20XX年9月底前全面完成域内所有村庄新农村建设情况摸底任务,明确“四个一批”(改造提升一批、易地新建一批、集中联建一批、新型城镇化新建一批)村庄完成情况和剩余任务情况,形成《“四个一批”任务计划表》。要结合本地区村庄资源禀赋、基础条件等实际,对照建设标准,在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指导下,充分利用规划成果,科学制定目标,分别确定总体安排、完成时限等内容,配套制定方案、年度工作计划;对照《XX省新农村建设指导意见》提出的“四个一批”的模式路径,逐村确定村庄类别和推进路径;逐村建立工作台账,明确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标准清单,将任务逐项细化分解到每季度、每月份。确保方向明确、路径清晰、计划方案可行。〔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二)健全乡村规划体系

1、尽早确定村庄布局。落实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综合考虑人口变化、区位条件和经济社会发展等因素,按照村庄类型分类,科学确定村庄形态和布局,分类制定规划管理策略。20XX年底前完成县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统筹全局,规划先行。(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抓紧编制村庄规划。在总结试点村庄规划经验的基础上,全面推进村庄规划编制工作。激励引导熟悉当地情况的乡贤、能人参与村庄规划编制。合理测算建设用地,科学划分规划编制单元,鼓励采用“前图后则”的成果表达形式,规范进行“多规合一”的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确保到2022年底前实现村庄规划应编尽编,规划引领,科学指导村庄建设。(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3、完善规划审批程序及管控管理。村庄规划由乡(镇)政府组织编制,报送上一级人民政府批准。规划成果在规划批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严格执行乡村许可证制度,依法落实“一户一宅”,坚决防止违法占用耕地、违规建设等行为。〔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三)全面提升农村住房建设品质

1、突出地方特色标准。要坚持有利生产、方便生活、保护生态、传承乡愁记忆,展现农村特色、乡土味道和田园风光,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对城郊融合类村庄,新规划的集中住宅小区宜以多层建筑为主,其他村庄选择多层或低层(三层以下,下同)住房建筑;对集聚提升类村庄,联村建设新型农村社区的,选择多层或低层住房建筑,其他村庄以低层为主;对特色保护类村庄,注重传统资源保护,以新建、改造提升平房为主;对保留改善类村庄,以既有农村住房改造和原址新建农村低层住房建筑为主;对搬迁撤并类村庄,按照国土空间规划有序进行搬迁,近期不能搬迁的,以整治人居环境为主。(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农业农村局)

2、加强技术服务指导。落实规划设计管理、房屋结构设计、建筑工匠管理、技术服务队伍指导、竣工验收“五项制度”为主的建设管理服务制度。完善建设标准和规范,提高农房设计水平和建设质量。搭建技术专家、管理人员与农民群众交流互动平台,开展技术下乡活动,免费为群众提供《XX省农村住房建筑导则》,加强对建筑风貌管控、建设管理方面的服务指导。在任丘市、河间市2个试点县的21个村庄开展农村住房建设试点。引导推广群众使用绿色环保建造方式,落实抗震设防和建筑节能标准。(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3、健全管理和长效机制。健全农村住房使用安全常态化管理制度,完善低收入家庭住房安全保障监测预警和排查处置长效机制,动态监测、网格化管理,确保问题隐患随发现、随清零,农村住房安全问题及时发现处置。确保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保障率达到100%。(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四)全面完成“空心村”治理

1、因地制宜选择治理方式。农宅空置率30%-50%的村庄,20XX年11月底前完成治理任务。积极稳妥推进农宅空置率30%以下的村庄整治和提升。(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农业农村局)

2、统筹跟进后续工作。解决好群众养老、医疗、教育、贫困救助等社会保障工作。(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教育局、市医疗保障局等)

(五)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

1、改善村庄公共环境。引导村庄建筑风貌提升,有序推进村庄建筑风貌及庭院整治。持续开展村庄清洁行动,通过“门前三包”明确村民责任,推动村庄清洁行动常态化、持续化。以“五美”(人美、院美、室美、厨厕美、村庄美)为标准,开展美丽庭院创建。根据街道宽度、周边环境进行乔、灌木、花立体搭配,持续推进乡村绿化。20XX年重点建设12个省级森林乡村。20XX年,全市申报创建美丽乡村207个;到2025年,申报创建美丽乡村750个。(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妇联)

2、大力推进农村户用卫生厕所改造。结合本地实际,依据国家有关标准规范和技术要求,因地制宜选择改厕类型,推广经济实用、群众满意度高的模式。同步开展厕所粪污处理设施建设。新改(建)户厕具备条件的均为水冲式厕所,新建农房,原则上厕所一律入室,有条件的地方积极推动卫生厕所改造与生活污水处理一体化建设,沿海地下水位较浅等地质复杂不易施工地区,可推行使用卫生旱厕。20XX年农村改厕20万座,2025年农村户用卫生厕所实现应改尽改,厕所粪污基本得到有效处理,资源化利用水平进一步提高。(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卫生健康委)

3、提升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水平。在生活垃圾城乡一体化处理体系基本全覆盖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县乡村三级设施建设和服务,提升垃圾收运处置水平。加快推进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逐步实现焚烧发电等无害化垃圾终端处理设施全覆盖。持续扩大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试点范围,推广适宜农村特点和农民习惯、简便易行的分类处理模式。20XX年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处理体系全覆盖,积极推进任丘市、海兴县农村生活垃圾源头分类减量、资源化处理利用试点县工作,总结经验及时推广。到2025年,生活垃圾分类全面推行。(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城管局)

4、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无害化处理。坚持“应治尽治、就地就近”,选择适宜的治理模式和治理标准。分类施策,统筹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具备条件地区实行管网归集和终端无害化处理。采取控源截污、清淤疏浚、生态修复、水体净化等措施,对黑臭水体进行综合治理,确保动态清零。20XX年新建设覆盖753个村庄的农村生活污水无害化处理设施;2022年新建设覆盖1361个村庄的农村生活污水无害化处理设施;2023年实现所有村庄全覆盖。(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六)完善配套基础设施。建立健全农村饮水安全管理责任制,推行专业化管护模式,按照政府主导、集中统一、市场运作的农村供水管护机制,进一步增强专业化管护能力和水平,巩固全市农村江水村村通工作成果,提高农村供水保证率。到2025年,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100%。推进农村清洁能源利用,全面完成气代煤、电代煤工程,具备条件地方发展分布式光伏、生物质能等清洁供暖方式。推进乡村电气化提升工程和数字乡村建设发展工程,新建改造农村电网、第五代移动通信、移动物联网等,配套建设广播、电视、邮政、物流等设施。加强农村道路建设,行政村主街道硬化基本实现全覆盖,积极推进巷道硬化,20XX年建设改造“翻浆路”490公里,同步进行交通安全设施建设。(责任单位:市水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工信局、市通信发展管理办公室、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邮政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局、XX供电公司)

(七)培育发展特色产业。加快发展有资源、有市场、有优势的特色产业,大力发展乡村休闲旅游业。持续推进黄骅市、南皮县、海兴县、盐山县、河间市、肃宁县六个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建设,支持电商、物流企业和供销合作社向农村地区延伸,建立完善县、乡、村三级物流体系,推进邮政快递进村全覆盖。建设新型农村日用消费品流通网络,畅通农产品进城和工业品下乡的城乡双向流通渠道,发展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服务网点。(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邮政管理局、市供销社、市发展改革委)

(八)深入推进乡村治理。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完善村党组织领导乡村治理的体制机制,抓好河间市、任丘市辛中驿镇、肃宁县西泊庄村、青县东姚庄村、沧县老庄子村、献县小屯村等“一市一镇四村”国家级乡村治理试点创建工作,总结推广思路新、举措实、可复制的乡村治理典型案例。总结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全国试点建设经验,全域推进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持续开展“XX好人”宣传评选活动,每年创建一批文明村镇、文明家庭、“星级文明户”,深化移风易俗,形成良好风气。建立完善务实管用的村规民约,充分发挥村民议事会、人民调解委员会、道德评议会等群众组织作用。完善教育、医疗、文化、体育、养老等设施,全面优化提升农村综合服务站。(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农业农村局、市文明办、市教育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体育局、市民政局、市行政审批局)

三、强化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部门要把加快新农村建设工作摆在更加突出位置,统筹谋划,压实责任,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各项目标任务落实落地。市级负责综合协调和工作督导,研究制定全市推进新农村建设工作方案,建立工作专班,健全工作台账,建立清单管理制度,实行销号管理。市直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加强工作指导和政策支持,建立健全推进机制,推动工作落实。县级党委、政府是组织推进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同志要牵头建立县领导包村责任制,做好工作方案和年度工作计划制定、组织推动、资金筹集等工作。乡村负责贯彻落实省、市、县各级安排部署,结合村庄实际分解细化任务,建立村级台账,组织做好项目实施各项工作。〔责任单位: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二)落实各项支持政策。市直各有关部门根据工作职能,配套制定规划、土地、财政、金融等方面的支持政策,加强业务指导,推动政策落实。落实好财政支持政策,各级财政要把新农村建设作为财政支出的优先保障领域,发挥财政投入引领作用,统筹公共财政,更大力度向新农村建设倾斜,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集中涉农资源,统筹农业农村、扶贫、环保、住建、交通、水利、电力、教育、医疗等有关项目资金,加大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力度。落实好土地支持政策,提高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比例,统筹用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收益,逐步提高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工作比例,到“十四五”末,土地出让收益用于农业农村比例达到50%以上,形成资金集聚效应和规模效应,为新农村建设提供有力资金支持。落实好社会支持政策,推动市场化运作,鼓励企业和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新农村建设,对工商企业捐款和投资建设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的,可按规定享受税前扣除等优惠政策。〔责任单位: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三)细化工作安排。每年3月底前,各县(市、区)要根据本地区新农村建设总体目标要求,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按照“四个一批”推进要求,确定年度任务安排,按季度、按月份细化安排项目实施、工作调度、督导检查、典型推介、总结验收、整体评价等工作举措,确保2025年底前全面完成新农村建设任务。有条件的地区在完成既定建设任务的基础上同步开展提档升级,统筹考虑建筑风貌、人文景观等,进一步提升村庄品味。基础好的,要率先创建省级美丽乡村。〔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四)强化督导考核。对组织推动、项目进度、项目质量等工作加强督导、协调、调度。实行定期报告、专题调度、集中督导制度,着力推进各项工作有力有序开展。对检查中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导。坚决防止责任落实不到位、工程质量不达标、问题整改不及时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责任单位: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五)营造良好氛围。组织主流媒体和新媒体通过专题片、专题报道、公益广告等形式大力宣传开展新农村建设的重要意义、建设成效、典型经验和做法,统一干部群众思想认识,引导工作深入广泛开展。充分挖掘新兴媒体整合传播优势,利用网络平台传播速度快、视觉冲击强、受众群体广的优势及时展现新农村建设风貌,激发广大干部群众投入新农村建设的热情。发挥好基层党组织、共青团、妇联、残联等群团组织密切贴近农村、农民的优势,组织各类宣传活动,形成全社会关心、各界支持、人人参与新农村建设的良好氛围。〔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篇三:2022新农村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为实施乡村建设行动,助推乡村振兴,确保全街道“十四五”新农村建设开好局、起好步,促进农业高质高效、农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根据《20XX年乐平市新农村建设实施方案及未来五年工作指引》(X市发〔20XX〕3号),现就做好20XX年XX街道新农村建设及未来五年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思路总体目标

(一)总体思路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央1号文件和中央、省委、市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按照上级的决策部署和实施乡村建设行动的要求,紧盯“作示范、勇争先”“走前列、拔头筹”目标定位,围绕宜居宜业,大力开展村庄整治建设、庭院整治、美丽宜居示范创建、村庄环境长效管护、美丽宜居+活力乡村(+民宿)联动建设等五大专项提升行动,推动新农村建设走深走实,努力建设更高质量、更加宜居、更具活力、更可持续的新时代“五美”(产业兴旺之美、自然生态之美、文明淳朴之美、共建共享之美、和谐有序之美)乡村。

(二)总体目标

村庄整治建设方面:围绕“四建三治一管护”,每年选择一批村庄开展整治建设,到2025年,全街道基本完成宜居不迁并村组的整治建设,村容村貌全面提升,部分村庄实现提档升级并成为美丽村庄。

整洁庭院整治方面:围绕“两清两整一美化”,力争通过五年的整治,全街道农户庭院普遍达到“整洁庭院”水平;美丽村庄的农户庭院一半以上达到“美丽庭院”标准。

美丽宜居示范创建方面:围绕“八带头”,每年创建一批美丽宜居示范村庄、美丽宜居示范庭院,力争到2025年,美丽村庄、美丽庭院分别达到全街道总数的30%、20%左右,巩固并逐年提升乐平市美丽宜居示范县创建成果。

村庄环境长效管护方面:围绕村庄环境管护“六化”,进一步完善“万村码上通”5G+长效管护平台;到2025年,全街道100%的村庄纳入平台监管。

美丽宜居+活力乡村(+民宿)联动建设方面:围绕“五优”标准,选择部分村庄试点,逐步发展民宿产业,建设一批美丽宜居、产业兴旺的联动发展民宿集群示范村庄和星级民宿。

二、20XX年目标任务

(一)实施“村庄整治建设”专项提升行动

1、主要任务

完成3个省级新农村建设点和3个市县新农村建设自建点的整治建设,进一步改善农村群众生产生活基本条件。

2、重点工作

做好村庄“四建三治一管护”等内容提升。

建设设施:重点抓好“村内道路、户厕、供水、公共照明”等设施建设,加快补齐农村民生短板。

治理环境:重点抓好村庄“排水沟渠、河塘、搭靠三房(违章房、危旧房、废弃空心房)”等方面“脏乱差”环境治理,支持群众绿化环境、序化杆线,促进村庄美丽生态安全有序。

健全管护:进一步健全完善符合本地实际、群众广泛参与、长期实用管用的村庄环境长效管护模式,推动村庄处处美长久美。

3、工作要求

一要认真选点定点。按照“连点成线、拓线成面、突出特色、整体推进、产村融合、建管同步”的布点建设推进新要求,根据村庄整治建设进程,指导从农村建设发展实际和农民群众迫切需求出发,科学选择村点。

二要严格规范推进。要因地制宜、稳扎稳打,聚焦集聚提升类、城郊融合类、特色保护类等宜居村庄开展整治,不搞刮风运动;严格规范村庄撤并、保持足够历史耐心,不违背农民意愿、不强迫农民上楼;严格落实有关管理规定,坚持“四先四后”(先申报后审批、先规划后建设、先设计后施工、先验收后付款),防止村组盲目举债,确保建设规范、高质高效实行一季一报、一村一档、公开透明,确保好事办好、实事办实。

三要分类整治建设。依据村庄规划,尊重农民意愿,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因村制宜确定整治内容,不得脱离实际、大拆大建,不得破坏村庄特色风貌。基本完成宜居村组整治任务的,侧重提档升级,补齐影响农民生活品质、制约村庄发展的短板,彰显村庄独特韵味;尚未完成宜居村组整治任务的,优先解决群众反映强烈、需求迫切的突出问题,体现民生工程的普惠性,基础性。

四要统筹兼顾实施。坚持新农村建设与其他重点工作有机结合、互为促进,优先安排红色名村。统筹抓好历史名村、宅基地改革试点村村庄整治建设。注重保护传统村落、特色民居、文化遗址、古树名木,积极争创旅游乡村、森林乡村、历史文化名村、生态文明乡村。

五要推进乡风文明。乡风文明是乡村建设的灵魂。要进一步完善村规民约,从移风易俗入手,以潜移默化的方式倡导新风尚。要开展“唱自己的歌,跳自己的舞”活动,结合实际,积极创作乡(村)歌、乡(村)舞,让文明之风焕发乡村新气象。

(二)实施农户“整洁庭院”整治专项提升行动

1、主要任务

组织农户开展庭院内外、房前屋后环境整治,落实“门前三包”(包卫生、包绿化、包秩序)责任,引导农民群众养成良好生活习惯,建设整洁庭院乃至美丽庭院,提升农民生活品质。

2、重点工作

突出抓好农户庭院环境“两清两整一美化”。

“两清”清除废品。全面清除庭院内外、房前屋后的垃圾、污水、杂草、枯枝、废弃物,努力做到清爽干净舒畅。清扫卫生。定期细致清扫室内和庭院内外,消除房前屋后卫生死角,努力做到清洁卫生舒适。

“两整”:整治“六乱”。全面整治院内外破乱围墙、胡乱涂画、杂乱舍棚、凌乱线绳、乱搭乱挂及乱窜家禽等“六乱”,努力做到井然有序。整齐摆放。整理前庭后院、房前屋后的生活用品、生产工具和农资器材,努力做到整齐规范。

“一美化”:美化环境。鼓励引导农民群众,充分利用庭院内外边角地、空闲地,建设“四园”(花园、果园、菜园和微公园),培育一批美丽庭院。

3、工作要求

一要全面整治。紧密结合村庄整治建设、村庄清洁行动、村庄环境长效管护、美丽宜居示范创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爱国卫生运动等,在全街道范围内全面开展。

二要重点先行。美丽村庄和年度整治建设村组要发挥带头作用,利用美丽宜居示范创建、村庄整治建设契机,引导农户率先开展。

三要广泛发动。组织干部深入村组、深入群众,通过宣传表彰、说服教育、示范带动、红黑评比、奖惩帮扶、志愿服务等支持措施,激励农户主动开展。

四要干部带头。建立“党建+整洁庭院整治”工作机制,发挥村组党员干部先锋模范作用,引领其他村组干部、公职人员亲属以及公益性岗位人员率先整治,带动普通农户开展。

五要强化协同。联合妇联、宣传、教育等部门,动员广大妇女,发动农村中小学生,积极参与和监督整洁庭院整治,充分展现美丽家园建设的巾帼作为和儿童力量。

(三)实施“美丽宜居示范村创建”专项提升行动

1、主要任务

贯彻《关于全面落实“四精”理念高质量推进新农村建设的实施意见》(赣办字〔2018〕41号)精神,全面落实“四精”(精心规划、精致建设、精细管理、精美呈现)要求,不断提升美丽宜居示范村创建成果,建设1个美丽村庄和200个左右的美丽庭院,推动形成“点上精美、线上出彩、面上宜居”的新发展格局。

2、重点工作。高质量建设美丽村庄、美丽庭院。

突出推进美丽村庄、美丽庭院创建。按照《关于大力开展新农村建设美丽示范“六统,四联创”活动的实施意见》(赣新村办发[2017]1号)明确的“五化”(规划一体化、设施现代化、环境洁美化、乡风文明化、产业特色化)、“五优”(规划设计优秀、环境整治优美、建设管护优良、景观打造优质、发展优势产业)、“五美”(布局美、设施美、卫生美、绿化美、家风美)标准,突出地域特色,注重历史传承,创建一批美丽村庄、美丽庭院,力争一村一品、一院一景。

3、工作要求

一要坚持平衡推动。聚焦厕所革命、垃圾处理、污水治理、长效管护等突出问题,把美丽宜居示范村庄(庭院)作为一个整体,通盘考虑、统一谋划、协同推进。

二要严格认定程序。压实属地责任,按照乐平市认定美丽村庄和美丽庭院的要求,严密组织考核认定,确保“点、线、面”创建效果。

三要强化动态监管。按照“不搞终身制,一年一复核”的要求,建立美丽宜居示范村庄(庭院)动态监管机制,比照新目标、新任务,定期淘汰,同时将创建成效显着的村庄(庭院)递补为示范村庄(庭院),确保美丽宜居示范村庄(庭院)始终在全街道范围内高标准引领、高质量带头。

(四)实施“村庄环境长效管护”专项提升行动

1、主要任务

紧扣“五定包干”(定管护范围、管护标准、管护责任、管护经费、考核奖惩,建立县负总责、乡村落实、农户“门前三包”的包干工作机制)要求,积极建设推广“万村码上通”5G+长效管护平台,进一步实化硬化常态化长效管护机制,推动村庄环境管护实现“六化”(卫生洁化、沟塘净化、环境美化、道路畅通化、设施完好化、整建有序化),持久精美呈现“新村新貌”。

2、重点工作

一是持续开展村庄清洁行动。深化拓展“三清二改一管护”村庄清洁行动,推进村庄清洁行动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严防“脏乱差”现象反弹。

二是大力推广“万村码上通”5G+长效管护平台。总结完善并推广“万村码上通”模式,搭建好“万村码上通”5G+长效管护平台,将一类、二类管护村庄纳入省级平台监管,完善平台运行管理制度,引导更多农民群众和社会力量参与,通过平台监督,推动长效管护工作整体效能再提升。

三是全面落实“五定包干”治理机制。严格落实《关于加快建立“五定包干”村庄环境常态化长效管护机制并监督实施的指导意见》(赣新农办发[2019]1号),高度重视,积极采取“专项经费保、专门队伍抓、专项制度管”等治理手段,通过示范带动、通报推动、奖惩促动,压紧压实管护责任,完善“县负总责、乡村落实、农户“门前三包”的分级包干机制,推动“五定包干”长效管护治理机制进一步落实。

3、工作要求

一要压实工作责任。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印发<关于深化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发改农经[2019]1645号)要求,压实各社区属地责任,区分村庄规模定管护范围,区分项目内容定管护标准,区分任务层级定管护责任、管护经费、考核奖惩,进一步明确管护主体、优化管护模式,持续巩固新农村建设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成果。

二要鼓励市场化运维。把管护模式是否优、督查机制是否强、管护效果是否好,作为督导考核长效管护工作的重要指标。试验推广“村庄环境长效管护第三方购买服务”模式,丰富长效管护有效路径。

三要强化推进机制。强化宣传引导,注重激励考核,坚持一月一暗访一通报,一季一调度一总结、一年一评估一奖惩,把工作薄弱乡镇列为重点监管对象,实行挂牌督战、销号管理、差异化拨付补助。组织开展村庄长效管护“先锋先行擂台赛”,借助工作简报、“学习强国”、微信公众号、抖音短视频等,积极宣传推介全街道管护先进成功案例、典型经验。

(五)实施“美丽宜居+活力乡村(+民宿)”联动建设专项提升行动

1、主要任务

坚持“围绕产业发展建好美丽乡村、建好美丽乡村促进产业发展”思路,紧盯“有空房没人住、有美丽村庄没产业人气”突出问题,选择部分村庄,通过盘活闲置农房和宅基地等方式,培育休闲民宿等新型业态;联动配套搞好村庄基础设施完善与提档升级,推动产村进一步融合,增添人气活力,促进美丽乡村可持续发展。

2、重点工作

一是精心选择重点地区。精心挑选基础条件好、生态环境优、发展潜力大,具有交通区位、生态资源优势的重点村庄开展试点,积极探索产村融合联动发展的新路子。

二是争取政策扶持。积极争取上级支持美丽乡村建设与休闲民宿融合发展的扶持与奖励政策,推动美丽宜居+活力乡村(+民宿)联动发展。对盘活利用闲置农房和宅基地发展休闲民宿、促进农民就近就业和村集体经济发展等方面成效明显的试点村庄,特别是星级休闲民宿创建效果突出的地方进行重点倾斜支持。

三是精致建设“五优”活力村庄。要强化闲置农房和宅基地有效盘活,对工作力度大的村庄,优先开展村庄整治建设提档升级,完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助推休闲民宿等新业态发展,带动村集体经营性收入稳定增长,培育一批集体经济强村,努力打造一批既有“颜值”又有“产值”的“五优”(规划设计优、环境整治优、建设管护优、景观打造优、民宿产业优)村庄。

3、工作要求

一要创新发展模式。聚焦功能提升、产村融合和业态延伸,积极探索“美丽宜居+活力乡村(+民宿)”联动建设模式,大力发展休闲民宿、农事体验、亲子研学、特色餐饮、电商物流、旅居康养等新业态,努力打造以休闲民宿为核心的产业综合体和民宿集群村,全面展示具有活力的美丽宜居乡村建设发展成果,助推乡村振兴。

二要强化激励推动。要以发展休闲民宿业为突破口,积极推动股份制合作,建立市场主体与村集体和农户的利益联结机制,让村集体和农户分享更多民宿产业增值收益。尽快出台星级休闲民宿评定标准、认定办法、奖励措施,加大对休闲民宿村庄的环境整治扶持力度,进一步提升乡村活力。

三要大力招商引资。积极采取有力举措,深入挖掘本地特色资源,引进实力主体、高端项目、工商资本,引导有丰富经验、深厚实力、连锁品牌的业主,积极参与休闲民宿投资和美丽村庄基础设施改造提升,不断加强对外宣传,扩大“美丽宜居+活力乡村”社会效应。

三、工作保障

20XX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第一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做好新农村建设工作具有特殊重要意义。要统一思想认识,强化工作举措,确保新农村建设全面高质量推进。

(一)主要领导真问真抓。一要高度重视乡村建设行动。按照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的要求,要把新农村建设“五大专项提升行动”作为助力乡村建设行动、整体提升农村人居环境、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重大民生工程。主要领导思想上要高度重视,工作上要摆到突出位置,行动上要真金白银投入,切实做到真问真抓。二要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把“五大专项提升行动”,纳入高质量发展考核评价体系、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体系和年度新农村建设评优评先指标体系,考评结果与相关支持政策挂钩。三要主动履职保投入。新村办要担当作为,积极与上级有关单位部门对接,做好投入落实、衔接协调、部署安排、组织实施、督促指导等工作,通过调度调研、明查暗访、评比评估等方式,加强监管,保障质量,让乡村面貌发生显着变化。

(二)继续强化投入保障。一要是优先安排财政补助资金。按照农业农村优先发展要求,参照以往做法,足额安排村庄整治建设、村庄环境长效管护等专项补助资金,确保每个村点整治建设补助不少于30万元(省点省市县三级财政按5:2:3比例配套30万元、自建点市县两级财政按1:2比例配套30万元)。每个社区长效管护补助平均不少于5万元。村庄长效管护资金每社区5万元按照省市县乡四级财政1:1:2:1的比例配套。二是充分集聚社会力量参与。结合其他惠农重点工作,统筹整合资源,鼓励金融、社会和工商资本以多种方式参与,重视建立健全新农村建设促进会并有效发挥新乡贤热心家乡建设作用,拓宽资金来源,共建美好家园。三是激发村庄内生动力。坚持产村融合发展,深化宅基地和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按照《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农业农村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通知》(中农发[2019]11号)、《农业农村部关于积极稳妥开展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盘活利用工作的通知》(农经发[2019]4号)要求,加强规范管理并努力盘活闲置农房和宅基地,加快培育特色产业,增强村集体和村民群众建设投入能力。四要规范资金使用管理。会同财政部门,尽快重新修订完善新农村建设资金管理办法,完善实施细则,强化绩效考评结果运用,做到“用钱必问效、无效低效必问责”,确保资金安全高效。

(三)精准开展工作指导。一要健全管理制度。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关于村庄建设项目施行简易审批的指导意见》(发改农经[2020]1337号),进一步强化管理,规范申报审批、建设施工、验收评估、监督管理、考核评价等工作,推动新农村建设高质量发展。二要加大日常督促。围绕项目建设实施、资金管理使用、绩效考核评价等方面,通过定期调度报告、随机暗访调研、适时评估通报等形式,加强工作督促,及时纠偏问题。三要重视业务培训。今年是社区两委之年,也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要结合新阶段任务,围绕新农村建设相关政策要求,针对新农村建设从业人员开展一次业务培训,提升新农村建设从业人员专业水平。

(四)大力发动群众参与。一要切实尊重群众意愿。立足民生发展,倾听群众心声,尽力而为,量力而行,防止超越发展阶段、过度超前建设。二要搭建群众参与平台。按照以“一约两会”带动农民群众发挥主体作用的思路,推动完善村规民约、提升村民理事会工作效能、提升新农村建设促进会运行效果,为群众投身新农村建设搭建多种平台。三要加大典型宣传推介。充分利用报网端微屏等媒介,积极展示新农村建设最新成效,及时推介先进做法和典型事迹,不断激发农民群众和社会力量的参与热情,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生态宜居美丽乡村的工作格局。

(五)施行领导挂点指导和单位帮扶措施。市委、市政府安排了挂点领导和帮扶单位,街道驻村领导对新农村建设点施行指导。各新农村建设点村庄要积极主动与帮扶单位对接,帮扶单位将会加大帮扶力度,帮扶资金达3万元以上,帮扶单位的帮扶情况已纳入乐平市“高质量发展考核”内容。打破帮扶局限,凡帮扶今年新农村建设的,不论村点,均计入年度帮扶成绩。

四、其他要求

(一)抓紧制定工作方案。各社区要按照未来五年目标任务要求,抓紧谋划制定《“十四五”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方案(20XX-2025)》,通盘考虑纳入五大专项行动工作内容,相应制定本地“十四五”时期五大专项行动计划和20XX年工作实施方案,并按照“连点成线、拓线成面、突出特色、整体推进、产村融合、建管同步”的要求,确定村庄整治内容。

(二)迅速启动年度工作。各社区要按照本方案,迅速行动起来,抓紧抓早实施,务必高度重视、尽早启动。

篇四:2022新农村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为加快实施乡村建设行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补齐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短板,促进农业高质高效、农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不断彰显省会担当,推动我市秀美乡村建设在全省走前列。现就做好20XX年全市新农村建设及未来五年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思路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中发〔20XX〕1号)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和实施乡村建设行动的要求,深刻把握“彰显省会担当”的更高要求,围绕宜居宜业,大力开展村庄整治建设、整洁庭院整治、美丽宜居示范县创建、村庄环境长效管护、美丽宜居+活力乡村(+民宿)联动建设等五大专项提升行动,推动新农村建设走深走实,努力建设更高质量、更加宜居、更具活力、更可持续的新时代“五美”(产业兴旺之美、自然生态之美、文明淳朴之美、共建共享之美、和谐有序之美)乡村。

二、目标任务

(一)实施“村庄整治建设”专项提升行动

1、建设目标

20XX年,完成约900个左右新农村建设点的整治建设(详见附件1),打造一批新农村建设提升点,试点开展10个(每个涉农县区2个)左右中心村整治建设,进一步提升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水平;到2025年,全市基本完成宜居不迁并村组的整治建设,村容村貌全面提升,部分村庄实现提档升级并成为美丽村庄。

2、重点工作

一般新农村建设点和提升点重点做好村庄“四建三治一管护”等内容提升。中心村在改善农村基础设施的基础上,统筹提升村庄公共服务水平。

建设设施:重点抓好“村内道路、户厕(地下管网)、供水、公共照明”等设施建设,加快补齐农村民生短板。

治理环境:重点抓好村庄“排水沟渠、河塘、搭靠三房(违章房、危旧房、废弃空心房)”等方面“脏乱差”环境治理,支持群众绿化环境、序化杆线,促进村庄美丽生态安全有序。

健全管护:进一步健全完善符合本地实际、群众广泛参与、长期实用管用的村庄环境长效管护模式,推动村庄处处美长久美。

3、工作要求

一要认真选点定点。按照“连点成线、拓线成面、突出特色、整体推进、产村融合、建管同步”的布点建设推进新要求,各县区(管理局)要结合本县区村庄整治实际,按照“重点提升、兼顾补缺”的原则,多数新农村建设点按照每个村庄布3-4个点的标准用于打造新农村建设提升点,少数新农村建设点用于统筹兼顾从未开展过新农村整治建设的村庄。各县区(管理局)要进一步加大自建力度,原则上县区自建点数量不得低于省级点数量。中心村选点定点要符合人口规模较大(200户以上)、交通条件便利和空间发展条件较好的标准。二要严格规范推进。要因地制宜、稳扎稳打,聚焦集聚提升类、城郊融合类、特色保护类等宜居村庄开展整治,不搞刮风运动;严格规范村庄撤并、保持足够历史耐心,不违背农民意愿、不强迫农民上楼;严格落实有关管理规定,坚持“四先四后”(先申报后审批、先规划后建设、先设计后施工、先验收后付款),防止村组盲目举债,确保建设规范、高质高效,县区、乡镇有关部门要切实落实审批把关责任;实行一季一报、一村一档、公开透明,确保好事办好、实事办实。三要分类整治建设。依据村庄规划,尊重农民意愿,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因村制宜确定整治内容,不得脱离实际、大拆大建,不得破坏村庄特色风貌。基本完成宜居村组整治任务的地方,侧重提档升级,补齐影响农民生活品质、制约村庄发展的短板,彰显村庄独特韵味;尚未完成宜居村组整治任务的地方,优先解决群众反映强烈、需求迫切的突出问题,体现民生工程的普惠性、基础性。四要统筹兼顾实施。坚持新农村建设与其他重点工作有机结合、互为促进。做好与村庄清洁行动暨春季战役的有效衔接,按照“拆到位、清到位、整到位、建到位”的要求,优先安排人居环境整治力度大的村庄,切实改变村庄面貌。统筹抓好历史名村、退捕转产渔村、宅基地改革试点村以及纳入乡村统计范围的农垦场所村庄整治建设。注重保护传统村落、特色民居、文化遗址、古树名木,积极争创旅游乡村、森林乡村、历史文化名村、生态文明乡村。

(二)实施农户“整洁庭院”整治专项提升行动

1、建设目标

主要围绕“两清两整一美化”开展整治。20XX年,组织农户开展庭院内外、房前屋后环境整治,落实“门前三包”(包卫生、包绿化、包秩序)责任,引导农民群众养成良好生活习惯,建设整洁庭院乃至美丽庭院,提升农民生活品质。到2025年,全市农村农户庭院普遍达到“整洁庭院”水平,全域美丽乡镇、美丽村庄的农户庭院一半以上达到“美丽庭院”标准。

2、重点工作

“两清”:清除废品。全面清除庭院内外、房前屋后的垃圾、污水、杂草、枯枝、废弃物,努力做到清爽干净舒畅。清扫卫生。定期细致清扫室内和庭院内外,消除房前屋后卫生死角,努力做到清洁卫生舒适。

“两整”:整治“六乱”。全面整治院内外破乱围墙、胡乱涂画、杂乱舍棚、凌乱线绳、乱搭乱挂及乱窜家禽等“六乱”,努力做到井然有序。整齐摆放。整理前庭后院、房前屋后的生活用品、生产工具和农资器材,努力做到整齐规范。

“一美化”:美化环境。有条件的地方鼓励引导农民群众,充分利用庭院内外边角地、空闲地,建设“四园”(花园、果园、菜园和微公园),培育一批美丽庭院。

3、工作要求

一要全面整治。紧密结合村庄整治建设、村庄清洁行动、村庄环境长效管护、美丽宜居示范创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爱国卫生运动等,在全市范围内全面开展。二要重点先行。美丽宜居示范县、美丽宜居试点乡镇、美丽宜居示范村庄和年度整治建设村组要发挥带头作用,利用美丽宜居示范创建、村庄整治建设契机,引导农户率先开展。三要广泛发动。组织干部深入村组、深入群众,通过宣传表彰、说服教育、示范带动、红黑评比、奖惩帮扶、志愿服务等支持措施,激励农户主动开展。四要干部带头。建立“党建+整洁庭院整治”工作机制,发挥村组党员干部先锋模范作用,引领其他村组干部、公职人员亲属以及公益性岗位人员率先整治,带动普通农户开展。五要强化协同。联合妇联、宣传、教育等部门,动员广大妇女,发动农村中小学生,积极参与和监督整洁庭院整治,充分展现美丽家园建设的巾帼作为和儿童力量。

(三)实施“美丽宜居示范县创建”专项提升行动

1、建设目标

20XX年,进贤县争创全省第二批“美丽宜居示范县”,全市打造8个全域美丽乡镇、81个美丽村庄和13434个美丽庭院(详见附件1),推动形成县域“点上精美、线上出彩、面上宜居”的新发展格局。到2025年,全市涉农县区(管理局)美丽宜居示范县、全域美丽乡镇、美丽村庄、美丽庭院分别达到总数的50%以上。

2、重点工作

一是持续推进示范县创建。落实《全省美丽宜居试点县“八带头”建设实施方案》要求,围绕“八带头”重点工作,聚焦解决发展不平衡、后劲不足、重建轻管等三大突出问题,巩固提升安义县、湾里管理局美丽宜居示范县和XX县美丽宜居试点县创建成果,持续引领新时代“五美”乡村建设。依据“五全”(全域规划建设、全面管理维护、全民共树新风、全新发展经济、全力组织推动)标准,积极推动进贤县参与全省第二批美丽宜居示范县考核认定。二是突出推进全域美丽乡镇(村庄、庭院)创建。按照《关于大力开展新农村建设美丽示范“六统·四联创”活动的实施意见》(赣新村办发〔2017〕1号)明确的“五化”(规划一体化、设施现代化、环境洁美化、乡风文明化、产业特色化)、“五优”(规划设计优秀、环境整治优美、建设管护优良、景观打造优质、发展优势产业)标准,突出地域特色,注重历史传承,20XX年,重点创建5个左右市级美丽宜居试点乡镇、20个左右市级美丽宜居示范村、40个左右乡村振兴试点村。三是着力推进示范带建设。引导各地发挥山水生态、田园风光、产业特色等资源优势,高质量规划建设一批美丽宜居示范带。今年,重点做好XX县福银高速沿线,进贤县进里公路沿线,新建区沿老105国道至罗亭段、老105国道溪霞镇“十里十景”路段,安义县沿南安公路和万八线沿线,湾里管理局沿罗梅公路沿线开展美丽宜居示范带建设。

3、工作要求

一要坚持强力推进。要进一步强化主体责任,扎实做好规划编制、进度安排、资金统筹、组织动员、推进实施、竣工验收等工作。乡村两级要重点做好群众发动、政策宣传、项目实施等工作,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二要强化多元投入。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撬动引导作用,尊重市场规律吸引社会资本,积极鼓励乡贤能人通过筹资筹劳的方式参与美丽乡村建设,逐步形成“政府引导、市场主体、社会参与”的多元投入机制。三要严格督导考核。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将高质量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建设纳入全市目标管理考核指标体系和全市乡村振兴“巡看”活动项目。

(四)实施“村庄环境长效管护”专项提升行动

1、建设目标

20XX年,进一步完善“五定包干”村庄环境长效管护机制,推动“门前三包”责任制落实,围绕村庄环境管护“六化”要求,加快推动“万村码上通”5G+长效管护平台搭建。到2025年,基本实现行政村全覆盖,我市农村村庄环境实现标准化、制度化、智慧化管护。

2、重点工作

一是持续开展村庄清洁行动。结合我市工作实际,扎实开展村庄清洁“春季战役”、“夏季攻势”和“秋冬行动”,进一步深化拓展“三清两改一管护”工作内容,巩固“三拆三清”工作成效,确保村庄环境常态化保持干净、整洁、有序。二是加快搭建“万村码上通”5G+长效管护平台。借鉴“武宁万村码上通”模式,进一步完善拓展安义县长效管护平台功能并加强运维管理。加快推进市级和XX县、进贤县、新建区和湾里管理局长效管护平台搭建,力争20XX年底前全部完成。将全市所有一类、二类管护村庄全部纳入市级平台监管,完善平台运行管理制度,引导更多农民群众和社会力量参与,通过平台监督,推动长效管护工作整体效能再提升。三是全面落实“五定包干”治理机制。各县(区、管理局)要严格落实《关于加快建立“五定包干”村庄环境常态化长效管护机制并监督实施的指导意见》(赣新农办发〔2019〕1号),积极采取“专项经费保、专门队伍抓、专项制度管”等治理手段,通过示范带动、通报推动、奖惩促动,压紧压实各级各部门管护责任,完善“省里部署、市级实施、县负总责、乡村落实、农户“门前三包”的分级包干机制,推动“五定包干”长效管护治理机制进一步落地落实。

3、工作要求

一要压实工作责任。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印发<关于深化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发改农经〔2019〕1645号)要求,压实县级主体责任和乡镇属地责任,区分村庄规模定管护范围,区分项目内容定管护标准,区分任务层级定管护责任、管护经费、考核奖惩,进一步明确管护主体、优化管护模式,持续巩固新农村建设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成果。二要提高市场化运维质效。把管护模式是否优、督查机制是否强、管护效果是否好,作为督导考核长效管护工作的重要指标。进一步完善XX县、安义县、新建区城乡环卫全域一体化治理体制机制,提升市场化治理的质效。加快推动进贤县和湾里管理局城乡环卫全域一体化治理工作,力争20XX年一季度全部完成。三要强化督导考评。结合农村人居环境月度考评、城乡环境季度考核评比等手段,加强对村庄环境长效管护工作的督促考核。坚持月考评通报、季排名奖惩,对存在突出问题的监管对象,实行挂牌督战、销号管理、差异化拨付市级长效管护补助。

(五)实施“美丽宜居+活力乡村(+民宿)”联动建设专项提升行动

1、建设目标

坚持“围绕产业发展建好美丽乡村、建好美丽乡村促进产业发展”思路,紧盯“有空房没人住、有美丽村庄没产业人气”突出问题,20XX年,选择部分乡镇和村庄试点,通过盘活闲置农房和宅基地等方式,培育休闲民宿等新型业态,联动配套搞好村庄基础设施完善与提档升级,推动产村进一步融合,增添人气活力,促进美丽乡村可持续发展。到2025年,全市发展民宿500家左右,建设美丽宜居、产业兴旺的联动发展民宿集群示范村50个左右、星级民宿50家左右。

2、重点工作

一是精心选择重点地区。聚焦XX县福银高速沿线,进贤县进里公路沿线,新建区沿老105国道至罗亭段、老105国道溪霞镇“十里十景”路段,安义县沿南安公路和万八线沿线,湾里管理局沿罗梅公路沿线,选择一批具有交通区位、生态资源、乡村旅游优势的重点乡镇开展试点,其他乡镇也可以精心挑选基础条件好、生态环境优、发展潜力大的村庄进行试点,积极探索产村融合联动发展的新路子。二是精准出台扶持政策。认真贯彻《关于促进民宿健康发展的意见》(赣府厅发〔2020〕25号)精神,做到民宿产业发展与美丽乡村提档升级一体谋划部署、一体督导检查、一体考核验收。农业农村与文旅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共同制定支持美丽乡村建设与休闲民宿融合发展的扶持政策与奖励措施,推动美丽宜居+活力乡村(+民宿)联动发展。对盘活利用闲置农房和宅基地发展休闲民宿、促进农民就近就业和村集体经济发展等方面成效明显的试点乡镇,特别是星级休闲民宿创建效果突出的地方,市级层面给予优先奖补。三是精致建设“五优”活力村庄。各县区(管理局)要强化闲置农房和宅基地有效盘活,对工作力度大的村庄,优先开展村庄整治建设提档升级,完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助推休闲民宿等新业态发展,带动村集体经营性收入稳定增长,培育一批集体经济强村,努力打造一批既有“颜值”又有“产值”的“五优”(规划设计优、环境整治优、建设管护优、景观打造优、民宿产业优)村庄。

3、工作要求

一要创新发展模式。聚焦功能提升、产村融合和业态延伸,积极探索“美丽宜居+活力乡村(+民宿)”联动建设模式,大力发展休闲民宿、农事体验、亲子研学、特色餐饮、电商物流、旅居康养等新业态,努力打造以休闲民宿为核心的产业综合体和民宿集群村,全面展示具有活力的美丽宜居乡村建设发展成果,助推乡村振兴。二要强化激励推动。各县区(管理局)要以发展休闲民宿业为突破口,积极推动股份制合作,建立市场主体与村集体和农户的利益联结机制,让村集体和农户分享更多民宿产业增值收益。待省里星级休闲民宿评定标准、认定办法、奖励措施出台后,市级层面将随即出台加大对休闲民宿村庄的环境整治扶持政策,合力提升乡村活力。三要大力招商引资。积极采取有力举措,深入挖掘本地特色资源,引进实力主体、高端项目、工商资本,引导有丰富经验、深厚实力、连锁品牌的业主,积极参与休闲民宿投资和美丽村庄基础设施改造提升,不断加强对外宣传,扩大“美丽宜居+活力乡村”社会效应。

三、工作要求

20XX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第一年,做好新农村建设工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各地要统一思想认识,强化工作举措,全面高质量推进新农村建设工作,以优异的成绩迎接中国共产党建党100周年。

(一)坚持高位推动全面推进。一要高度重视乡村建设行动。按照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的要求,各县区(管理局)要把新农村建设“五大专项提升行动”作为助力乡村建设行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重大民生工程。县级主要领导思想上要高度重视,工作上要摆到突出位置,行动上要真金白银投入,切实做到真问真抓。二要迅速开展新农村建设工作。各县区(管理局)要通盘考虑纳入五大专项行动工作内容,相应制定本地“十四五”时期五大专项行动计划和20XX年工作实施方案。各县区(管理局)要按照“连点成线、拓线成面、突出特色、整体推进、产村融合、建管同步”的要求,统筹确定村庄整治建设省级村点和县区(管理局)自建村点,指导乡村做好整治内容申报审批。三要主动履职担当。市级层面将继续把新农村建设工作成效纳入高质量发展和乡村振兴考核评价体系,各县区(管理局)要切实履责担当,事不避难,在项目指导、资金保障、督促监督等方面主动作为,使洪城大地广袤乡村的基本面貌发生显著变化。四要及时报送相关资料。4月15日前,各县区(管理局)新农办将本级工作实施方案、年度整治村点备案报告和村点名册(附件2)、规模申报统计表(附件3)和全域美丽乡镇、美丽村庄创建名册(附件4)报送市新农办(电子版、纸质版和加盖公章的PDF版)。联系人:付斌,0791-83885072,。

(二)坚持要素保障强力推进。一要优先安排财政补助资金。按照农业农村优先发展要求,参照以往做法,足额安排本级村庄整治建设、村庄环境长效管护等专项补助资金,确保每个村点整治建设补助不少于30万元、每个行政村长效管护补助平均不少于5万元、县区自建村点资金必须足额到位。二要充分集聚社会力量参与。结合其他惠农重点工作,统筹整合资源,鼓励金融、社会和工商资本以多种方式参与,重视建立健全新农村建设促进会并有效发挥新乡贤热心家乡建设作用,拓宽资金来源,共建美好家园。三要激发村庄内生动力。坚持产村融合发展,深化宅基地和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按照《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农业农村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通知》(中农发〔2019〕11号)、《农业农村部关于积极稳妥开展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盘活利用工作的通知》(农经发〔2019〕4号)要求,加强规范管理并努力盘活闲置农房和宅基地,加快培育特色产业,增强村集体和村民群众建设投入能力。四要规范资金使用管理。会同财政部门,尽快重新修订完善新农村建设资金管理办法,完善县区实施细则,强化绩效考评结果运用,做到“用钱必问效、无效低效必问责”,确保资金安全高效。

(三)坚持精准施策持续推进。一要健全管理制度。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关于村庄建设项目施行简易审批的指导意见》(发改农经〔2020〕1337号),进一步强化管理,规范申报审批、建设施工、验收评估、监督管理、考核评价等工作,推动新农村建设高质量发展。二要加大日常督促。围绕项目建设实施、资金管理使用、绩效考核评价等方面,通过定期调度报告、随机暗访调研、适时评估通报等形式,加强工作督促,及时纠偏问题。三要重视业务培训。今年是换届之年,也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市级层面将适时开展新农村建设专项业务培训,各县区要结合新阶段任务,围绕新农村建设相关政策要求,针对镇村两级的新农村建设干部开展一次业务培训,提升从业人员专业水平。

(四)坚持群众自主合力推进。一要切实尊重群众意愿。立足民生发展,倾听群众心声,尽力而为,量力而行,防止超越发展阶段、过度超前建设。二要搭建群众参与平台。按照以“一约两会”带动农民群众发挥主体作用的思路,推动完善村规民约、提升村民理事会工作效能、提升新农村建设促进会运行效果,为群众投身新农村建设搭建多种平台。三要加大典型宣传推介。充分利用报网端微屏等媒介,积极展示新农村建设最新成效,及时推介先进做法和典型事迹,不断激发农民群众和社会力量的参与热情,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生态宜居美丽乡村的工作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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