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前教育阶段幼儿资助政策告知书范文作文
学前教育阶段幼儿资助政策告知书
尊敬的家长:
近年来,各级各部门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积极落实国家各项学生资助政策,切实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为教育事业健康、快速、协调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现将学前资助政策内容告知如下:
一、学前教育资助政策
(一)学前教育政府助学金: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在园儿童。
1。资助范围:经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普惠性幼儿园在园家庭经济困难儿童。
2。资助标准: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200元。具体分为3档,1档1000元,2档1200元,3档1400元。助学金主要用于幼儿在园期间的保教费及伙食费补助。
(二)学前教育免保教费:对在园孤儿、残疾儿童、脱贫享受政策家庭儿童及边缘易致贫家庭儿童(指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儿童)、低保家庭儿童、特困救助供养儿童,免除保教费。公办幼儿园全额免除,民办普惠性幼儿园按照当地同类型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标准免除。
二、资助流程
幼儿监护人每年9月份向幼儿园提出申请,幼儿园按学年进行评审,经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后予以资助。具体如下:
(一)家长申请
家长如实填写《寒亭区(经济区)学生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认定表》,注明“申请资助”,交班主任审核把关。
(二)班主任核查
班主任根据家长申请情况,通过家访、座谈等多种方式进行核查。家长务必真实反应家庭情况。班主任在班级内公布提出申请学生名单。
(三)评审公示
幼儿园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需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组织评议,确定初评名单,在幼儿园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镇街中心学校评审,无异议后报县(市、区)教体局审定。
(四)审定发放
初评名单审定后确定最终资助名单,助学金由县级教育部门或财政部门直接发放到学生本人学前教育资助卡中(一般每年的5月和11月,具体时间由班主任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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