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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的一本书600字作文(推荐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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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我最喜欢的一本书600字作文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600字作文(推荐20篇)

《简·爱》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我对它爱不释手。

《简·爱》这本书讲述了一个名为简。爱的女孩在舅妈家中饱受虐待,去学校后的她,被大家认为是骗子,在自己唯一的好友死去后,她离开了学校,并且来到了罗切斯特先生的大宅中做家庭教师。在屡次与罗切斯特先生的交谈、接触中,简。爱与罗切斯特先生产生了微妙的感情。然而在他们的婚礼上,一人站了出来并称阁楼上关着的疯女人正是罗切斯特先生的妻子,简。爱不愿作情妇,离开了大宅,但在大宅烧毁后,她又回到了双目失明的罗切斯特先生身边,并和他平等地相爱了。

读了这本书,我不由得为简·爱的勇气与高贵的自尊所折服,更对它的作者——夏洛蒂·勃朗特十分敬佩。在那样一个黑暗的年代,夏洛蒂。勃朗特不畏生活的艰苦与苦难,向全世界传递了男女平等,人人平等的坚定信念。她在逆境之中成材,像一朵傲放于风沙中的仙人掌花。

“我们是平等的……至少我们通过坟墓,平等地站到上帝面前。”简。爱不被世俗所束缚,也不为爱情所冲昏头脑,她无时无刻,都在保护着她那高贵的自尊和人人平等的信念。她不向恶势力屈服,她固执、倔强,到了不可理喻的程度。她并不出彩,相貌平平,没有显赫的家室。但是,她不卑不亢,在这个权力如冷血著称的社会中,坚持自我,并且最终敬发出了最夺目的光芒,引人注目万分。

简·爱是一个平凡而又特别的女子。《简·爱》,是一本展现了种种不平的佳作。他们令我受益一生:人与人是平等的;在任何情况下保持本色;永远不要放下你傲人的自尊……

这就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简·爱》。

篇二:我最喜欢的一本书600字作文

每个人都有自己比较喜欢的一本书,我最喜欢的一本书要数《少年读史记》了。光名字都能知道,非常适合我们这种青少年读。然而有的家长不喜欢我们看其他的书,因为他们觉得看杂书耽误学习,但是家长对于这种学习用的课外书。还是比较欢迎的,所以我就获得了比较多的观看时间。看的自然比其他书多一点。

所以我在看这本书的时间,有时候要比其他书的时间长。里面的知识不但非常有趣,合情合理,也是非常值得人喜欢的。我刚拿刚刚拿到他的时候也是惊喜非常。因为我一般看书效率比较快。一般的小薄书,半个小时就看完了。而这次令我喜悦的是这《少年读史记》不但比较厚,并且是一套书,令我欢喜了好一阵子。

里面的内容更是让人爱不释手,一个一个历史故事,一套一套的故事格式。令我们这些小战争迷看到古代的战争,古代的谋略,古代的形式,让我心潮澎湃,一旦拿起来就不想得放下。他这本书形式也很好,不但有精美的插图,并且在你阅读完之后还会有一个三分钟历史阅读总结关键。他能告诉你这篇文章你应该学到什么,你以后应该怎么做,令人懂得道理更加的容易。后面的古文还可以,不但有翻译,还可以让你学习古人的文字艺术是多么值得高兴的一件事。

这就是我喜欢的这套少年读史记,你呢?我们在这种生活中书香生活是必不可少的。他不但能让我们学到知识,还能让我们感受文化,并且他还是我们额外学习的力气,我们应该爱书会书才能真正的渠道知识,你让这份知识永久保留作为永久的纪念和用途。

篇三:我最喜欢的一本书600字作文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是你一生的挚友。书,更是人生的导航。它能给人们带来欢乐,带来悲伤。古时候那么多的名人,正因为他们多读书,所以,书中的智慧让他们更有学问。在群书之中,我最喜欢的还是那本《鲁滨孙漂流记》。

相信大家一定都看过,里面的故事情节震撼人心。下面我就来为大家再来科普一遍。

在一次航海中,鲁滨孙所乘的船触礁了,船上的其他乘客全都被淹死了,只剩下鲁滨孙一个人幸运的活了下来。在一个荒岛上,他凭着自己的毅力,和大自然展开了斗争。没有房子自己搭,没有食物自己捕,自己做桌椅自己做。在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的荒岛上过起了艰苦的荒岛生活,孤身一人都能克服许多让人无法想象的困难。想想看,如果我们去荒岛上生活,能有几个人坚持下来呢?我想应该是没有的吧,因为我们从小依赖父母,面对各种挫折我们可能会手足无措。

这本书告诉我们要学会挑战,挑战自我,挑战别人,去点燃自己心目中的希望之灯。鲁滨孙救下的食人族的俘虏“星期五”,从此以后,“星期五”就成了鲁滨孙最忠诚的伙伴和仆人。鲁滨孙还教会了他很多外国语言,和他一起生活,一起劳动。终于有一天,一艘英国船来到了荒岛,鲁滨孙帮助船长一齐制服了水手,在感激之下,船长决定和鲁滨孙一齐回国。啊!在这长达二十八年里的日子里,鲁滨孙忍受了孤独,终于有一天,他的梦想成真了!

这本书对我的启示真的太多太多,每一条启示都对我有很大的帮助,所以,这也可能是我喜欢这样一本书的原因吧!世界上的书很多很多,但是能让你真正喜欢的,却没有几本!

篇四:我最喜欢的一本书600字作文

在我思想里,狼是极其凶猛残暴的物种,让我为之改观的,是我读到过的一本书——《狼国女王》。

这是沈石溪写的动物小说,充满哲理内涵,风格独特。沈石溪被誉为“中国动物小说大王”。可想而知,故事有它神秘有趣之处。

大多数时候,我们意识到狼捕杀弱小动物,场景惊心动魄。其实这只是它们必不可少的生存方式,是生存之道,是无奈之举。只有不惧生死的挑战和防卫,才能成为生物界威严而可怕的存在。狼异常勇猛,对于任何物种而言,虽比不上人类的进化,却有着独特的思维方式和生活方式。沈石溪笔下的紫葡萄,是帕雅丁狼群唯一的女狼王。面对严酷的自然环境,狩猎的危险和外族的入侵,王者的责任感让它奋力突破极限,一次次创造了奇迹,树立自己在狼群中的威信。

故事中,一次虎口夺食,狼王盔盔不幸遇难,母狼紫葡萄临危受命,成为了帕雅丁狼群的首任女狼王,狼群命运自此改写。紫葡萄经历无数灾难和痛苦,危险和挣扎,无奈和坎坷,柔情和关爱,却凭借着自己出众的胆识、魄力、仁慈与宽容,谱写出一段荡气回肠的狼国女王传奇。

我不禁为紫葡萄呐喊,我感受到它对待生命的态度是一种手段,也是一种智慧!为狼群而欢呼,也为紫葡萄这位称职的狼国女王而欢呼!这是一只带领狼群历经生死,不退缩,不逃避,直至打败对手的狼。

紫葡萄是一个杰出而伟大的领袖,它靠的不单是汗血、武力逼迫,才赢得团队的跟随和支持,靠的是有正确的领导方向和可行性的决策方针,从而征服个人及群体,展示对自己和对每一个人的尊重。

狼的世界,让我不禁心生敬佩!

篇五:我最喜欢的一本书600字作文

廖佳威

每个人都有一本自己喜欢的书,我也有,比如《米小圈上学记》、《昆虫记》、《爱的教育》……但是我最喜欢书的是《神龙守护者》这本书。

这本书主要讲的是影儿有一颗爷爷给她的龙蛋,龙蛋孵化了,里面冒出了一个小青龙,爸爸发现小青龙,他就告诉影儿她是神龙守护者的后代,也就是神龙守护者之一凤凰武士,影儿去上学的时候又交了一个朋友,叫汤姆,然后影儿她们发现别人在欺负一个人,然后他们就了救那个人,那个人请影儿她们进他们去他家做客,然后到他家后,才知道他的名字原来叫迈克,他们去到一个地方,然后有三条狗来袭,影儿召唤小青龙把那三只狗给吃掉了,小青龙看见迈克,就对迈克发起攻击,幸好影儿及时阻止,影儿问小青龙这是怎么回事?小青龙说他们是黑龙家族。最后她们发现汤姆是白虎武士,汤姆变成了白虎,迈克是黑蛇武士,迈克变成了黑蛇,最终黑龙复苏了,影儿她们的勇气把金龙给召唤出来了,眼看金龙家族就要全军覆没了,最终影儿变成了神龙守护者之一的火凤凰,然后他们齐心协力地打败了黑龙家族,黑龙家族的领导迈克爸爸他们也撤退了,然后他爸爸再问一次迈克他去不去他黑龙家族,然后迈克说:“他不去黑暗,他要去光明。”

我喜欢这本书,因为他们有着无私奉献的精神。也告诉我们长大以后要为祖国做一份贡献。到现在我还有两个问题,为什么黑龙家族中的迈克也可以变成武士呢?为什么普通人也可以变成武士?

我觉得这本书很好看,你们也可以看一看哟!我猜你们看完也会有很多疑问的。

篇六:我最喜欢的一本书600字作文

世界上的书无穷不尽,应有尽有,而要说我最喜欢的书,

那就是是杨鹏写的《装在口袋里的爸爸》。如果你要问我为什么喜欢这本书,请继续往下看。

《装在口袋里的爸爸》里面的内容天马行空,想象丰富,里面的发明也非常吸引人,有时候内容还很感人。

我第一次看这本书,是因为题目吸引了我,当我看这题目时,无数的问题就冒出来,为何爸爸会装在口袋里?是爸爸很小还是口袋很大?他爸爸是怎么变小的?变小的过程是什么?我为什么变成了巨人?强烈的好奇心吸引着我,让我不由自主地翻开简介。我终于明白了。杨歌爸爸经常被他妈妈骂,骂一次就缩小一厘米,骂一次就缩小一厘米,被骂了N次以后,就变成了姆指小人,待在杨歌口袋里,监视杨歌学习。

我读得很快,图囵吞枣,走马观花,也看得津津有味。

杨歌爸爸发明了一个变大药丸,本来想自已吃,却被杨歌误食了,变成了巨人。他做了许多事,帮了许多忙,但大多是帮的倒忙。最后地球来了外星人。因为地球的一只巨无霸母鸡吞了它们的星球,它们要来报复,要用核弹炸毁地球,必须将缩小丸交给它们。看到这,又让我泪落如珠。杨歌爸爸夜以继日的研究缩小丸……

我关上书,细细的品味刚才的片段。我仿佛就是杨歌,看着爸爸在外星人的飞船里研制缩小丸,我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终于,杨歌爸爸将缩小丸交给了它们,外星人飞离了地球。

我看书太入迷了,等书店人都走光了,我才反应过来。我依依不舍地走出了书店。一步三回头,还想着《装在口袋里的爸爸》这本书。你说我爱不爱它?

篇七:我最喜欢的一本书600字作文

书,在我小时候不经意间迈着轻盈的脚步款款而来,走进了我的心中。每一次读书,读到高兴时,我会随着它手舞足蹈;而读到伤心处,我也会潸然泪下。这些瑰丽的艺术珍品——书,使我如醉如痴,而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曹文轩的《草房子》。

金色的草房子,苦香味的艾地,无边的芦苇丛……这便是曹文轩笔下的《草房子》,这便是《草房子》中的油麻地。顽皮又善良、坚强的桑桑,倔强而又有着自尊的陆鹤,文静秀气的纸月,自立顽强、不言放弃的杜小康这便是油麻地中的孩子们。这是男孩桑桑刻骨铭心的六年,也是一本让我刻骨铭心、不断被感动的一本书。

文中让我最为难忘那是杜小康。他本是一个衣食无忧的孩子,可是却经历了重大的变故,家境一落千丈,还欠了许多债,他只能放下心爱的书本,担起了家庭的重担,年少的他承载了太多太多。这,便是生活中对他的一大考验,正是因为这考验,他才学会了成长,才有了桑乔校长的那一句“:日后,油麻地最有出息的孩子,也许就是杜小康!”的确,大到一个国家,一个民族,小到一个个人都要经历大大小小的考验,但最重要的就是要学会坚强,因为生活的考验是残酷的,是不能回避的。只有坚强,去坚持,去超越今天的自己,去攀爬明天的巅峰!人只要战胜了自己,即使乘风破浪之后也没有成功,但是却可以一心向着目标,那整个世界都会为你让路,你才能成为一名人生旅途上合格的“应试者”。

这便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草房子》,这本书让我时时刻地问自己:“今天,你坚强了吗?今天,你努力了吗?今天,你战胜昨日的你了吗?”

篇八:我最喜欢的一本书600字作文

要说起来我最喜欢的一本书,还要从谢谢老师开始。

因为学校为了让我们学到更多的知识,开放了图书馆,让我们可以借书读。我读了图书馆的书之后,就喜欢上了,就让妈妈给我买书,说来也奇怪,你只要看一本书,厂家就会再给你推荐一些,妈妈买完书,厂家就推荐了一本书,也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如果历史是一群喵》。

你们可能觉得这个名字非常好笑,历史是喵?怎么表达?但从我开启书的那一刻开始,我就知道,并没有那么简单。知道我翻开书我才知道,这本书是用了漫画的形式来创作这本书的。以前什么《三国演义》、《水浒传》什么的,里面的人物长得也分不清,而它呢,却是用了猫咪来当人物,乱指一个就知道叫什么名字。猫咪让死板无聊的历史充满了乐趣,主编用了可爱又流行的动作、表情、语言,让我不得不对主编五体投地。

别以为这点东西就没有了,他还有一个别的书里没有的东西—魅力无限。像《狼王梦》、《混血豺王》等一些书看完就不想看了,因为读过一遍就知道在讲什么,没有什么必要再看,最多看看精彩句段就行了。但是那本书不一样,它讲的历史看一遍可能会理解知道一些的,而不知道的就一扫而过,但是看完之后还会在想看,难免就想多读几遍。

别以为这本书就是几句话,几副图片,就没有了,NO,NO,NO,其实这还是从原古文那里解释出来的意思改编的,故事有趣、新颖,有的还把古文都给附在一边了。

《如果历史是一群喵》的主编,我猜您一定是位博学多才、聪明伶俐的人,不然,怎么可能把死板无聊的历史编的这么有趣、好玩儿呢!

篇九:我最喜欢的一本书600字作文

刘向曾经说过:“书犹药也,善读之可以医愚。”今天我们说:“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们都读过许多书,有童话书,名人著作,包括一些名人名言而含有哲理的书。这些书我们都读过,但我最喜欢著名作家杨红樱写的一本书《男生日记》。

这本书的主人公是即将步入中学大门的吴缅以及他的三个好朋友——鲁肥肥,古龙飞,精豆豆。这四个人在小学被称为:“四大金刚”。整天形影不离,他们乐于助人为人仗义他们曾经帮助卖花的小女孩,为了帮助一个班里穷困的同学攒够学费他们专门组织以一场义演……而这本书中令我印象最深刻就是《该出手时就出手》。这篇主要讲的是一个富翁家的儿子即将要到加拿大去上学,在他去加拿大的前一个月里,他请了许多人吃饭,说是要帮他饯行,其实他们都知道,他是舍不得这群朋友们,在最后一次请客中,他们去游戏厅里玩,结果遇到了三个不三不四的人,发生了一些矛盾后。他们准备和那些小混混在一片空地中打架,在打架的过程中,那些女生去对面的药房里买了几瓶清凉油,撒到那些小混混的眼睛里,那些人便爬起来赶紧跑掉了。跑的时候还说:“咱们后会有期。”可是主人公却没有那么喜悦,因为他们打架确实被几个女生把那些人打跑的,他们感觉自己特别无用。

我喜欢这本书,是因为这本书的主人工的性格和我很像,他的作风,甚至思考问题的方式都和我很像。这本书让我懂得了一些道理,帮助同学做一些自己力所能及的事情,遇到困难自己勇敢地去面对,不因为一点小小的挫折而放弃。吴缅是我心中的英雄。这本书我认为是每个男生成长过程中必读的一本好书。

篇十:我最喜欢的一本书600字作文

书是指路的明灯,照亮我们前行的道路;书是一汪甘泉,滋润干枯的心田;书是一盏路灯,加快我们前进的脚步……

在我们的生活中,不能没有书的陪伴,而我最喜爱的书是《鲁宾逊漂流记》。

这本书讲的是:出生在中产阶级家庭的鲁宾逊不甘过安逸的生活,不顾父母的阻拦出海寻求刺激。在一次航海中不幸遇险,飘落到一座无人荒岛上,在荒岛上生活了28年才得以返回故乡。

在这期间,他曾经历了痛苦、不干、绝望等多重困难,可他都一一坚持了下来。我很敬佩鲁宾逊那坚强,勇敢的品质。要知道,当一个人飘落到一座无人荒岛上,没有人说话,别说28年,就连一年也坚持不下去。而鲁宾逊却做到了,而且他不仅在岛上生存了28年,还用自己强大的毅力和永不放弃的品格把小岛建成了一座是适宜入住的人间仙境!

鲁宾逊的精神深深打动了我,我不禁为自己有些时候而羞愧,每当我遇到困难时,我会退缩,没有勇往直前解决问题。但当我看了《鲁滨逊漂流记》后,我感到这些困难,其实根本算不了什么。每当我遇到困难或学习上的困难想退缩时,我的脑海里就会出现鲁宾逊的面容和他遇到困难时勇往直前的身影。每到这时,我就会有一种无穷的力量和击倒困难的决心,让我向成功彼岸的路上更进一步。

鲁宾逊这个人物告诉了我一个道理:只要有决心和战胜困难的信心,无论有没有工具,无论是怎样的理想,都可以成为现实。从现在开始,我要努力学习,向着成功的顶峰努力攀登。

这就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它告诉了我很多道理,你们也买来看看吧!

篇十一:我最喜欢的一本书600字作文

高尔基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今天,我要向大家推荐一本书,它也是我最爱的一本一一《三国演义》,它的作者就是大名鼎鼎的罗贯中。

现在,我向大家推荐本书的精彩片段一一《草船借箭》。

曹操想要天下统一,便召集八十万大军挥军南下,要除掉孙权。刘备与诸葛亮联合抗击曹操。虽然刘备军队人数最少,但是他们有足智多谋的诸葛亮、战无不胜的关羽、勇猛无比的张飞。

可是吴国的统帅周瑜嫉妒诸葛亮的才华,想要除掉他。有一次,他以议论军事为借口,找来了诸葛亮。他要求诸葛亮十天之内造好十万支箭,可诸葛亮说三天就能造好,并立下军令状。

周瑜叫来鲁肃,让他去诸葛亮那儿探探情况。鲁肃见了诸葛亮后,诸葛亮向他借了船、军士和一些草把子,并告诉他这事不能让周瑜知道。鲁肃答应了。

第一天,诸葛亮没动静,第二天,诸葛亮还是没动静,直到第三天四更时,诸葛亮把鲁肃叫到船上,只说是去取箭。这时,二十条船连接起来,朝北岸开去。

这天,大雾弥漫,诸葛亮吩咐军士把船摆摆成一字形,并擂鼓呐喊。曹操听到后,可雾太大,看不清对方是什么情况,只好叫弓箭手朝射箭。不一会儿,草把子上插满了箭后,诸葛亮就命令军士回南岸,并让军士大喊:“谢谢曹丞相的箭。”曹操这才知道上了当,要追也来不及了。

回到岸上,鲁肃把诸葛亮草船借箭的过程告诉给了周瑜,周瑜感叹道:“诸葛亮神机妙算,我真比不上他!”

这就是《草船借箭》,全书还有许多精彩内容等着你哦!

篇十二:我最喜欢的一本书600字作文

老舍想必大家一定知道吧!我们学习过他的《草原》、《济南的冬天》、《猫》。也读过他的《济南的秋天》、《四世同堂》、《骆驼祥子》。但是《二马》这部书谁听过?

《二马》同样写自于老舍之手,老舍大家非常的熟悉,《二马》这部书你熟悉吗?难道是讲述两匹马儿的事情吗?那你可大错特错了!《二马》讲的是一对姓马的父子。故事发生在伦敦。1840年中英鸦片战争,1856-1860年中英第二次鸦片战争,1900年八国联军侵华战争……这些战争中有一个共同的国家——中国和英国。英国是当时的强国,而中国却是落后的国家,这两个国家在一起展现了中英两个国家的国民性不同。这个可以说是对比,老舍先生批判了自己民族的懒惰,不思进取!当时的中国人!你们该睁开眼看一看了,到了该睁眼的时候了!你们该挺挺腰板了,到了挺腰板的时候了!——除非你们愿意永远当狗!

这本书写于20世纪20年代,中国的革命有所好转,但是大大不如英国这些国家。《二马》就是发生在英国的事情。这《二马》是一部爱情的故事,姓马的父子喜欢上了温都母女,这中国和英国人的密切接触,这更加形成对比。当时是以作者在异邦感受为基础写成的,中国英国眼里当时是弱国。在书中也有一个明白的中国人,但是他并不积极地去奋斗和改变,这个人是李子荣。一个明白的人居然不去奋斗,这是不行的!

老舍原先在英国待过一阵子,这《二马》也是老舍先生唯一一部以英国为背景的书籍。老舍先生的思想是进步的。这也是一部有讽刺意义的书籍。

我喜欢《二马》这部书。

(石雨凡)

篇十三:我最喜欢的一本书600字作文

我喜欢的书有很多:《格林童话》《爱丽丝漫游仙境》《勤学故事》《小王子》《假如给我三天光明》……但是,我最喜欢的书还是《安徒生童话》。

安徒生童话是我过七岁生日时,妈妈送给我的生日礼物。当我一拿到书时,我第一眼就喜欢上了它。

这本书的封面特别精致。红红的封面,中间的正上方写着“安徒生童话”五个白色的醒目大字。下半部分是戴着皇冠的皇帝,有趣的是皇帝光着身子走在大街上,皇帝后面还跟着一个男的,那男人双手伸出,像牵着一件衣服一样。大街两边围满了人,人们议论纷纷,好像在议论这皇帝。让人看起来特别奇怪。

我迫不及待地打开书读了起来,才知道封面画的原来是《皇帝的新装》。多么愚蠢又可笑的皇帝呀!我最喜欢的还是《卖火柴的小女孩》这个故事。故事中的一个情节给我的感受最深,这是小女孩的幻想,卖火柴的小女孩在平安夜点燃一根根火柴,直到最后一根,因为又冷又饿的小女孩在温暖的火焰中看见了自己的老祖母。老祖母轻轻抚摸着她脸,说:“孙女,和我一起走吧!我带你去个充满温暖的地方。”“好!”小女孩笑着说。最后,小女孩和她的老祖母去了天堂。其实,小女孩是在充满温馨的平安之夜被活活冻死的。看到这里我的眼睛禁不住流了下来,那是怎样的社会?怎么会让人活活冻死?相比之下,我们现在的社会多么美好,每天过着衣食无忧的生活,还常常抱怨父母这不好,那不行,真是太不应该了!我们应该好好学习,尽量去帮助需要帮助的人。我相信:只要人人献出一点爱,人间永远是春天!

我爱读书,因为读书能让我看到更大更远的世界,读书带给我无穷无尽的智慧与启迪!

篇十四:我最喜欢的一本书600字作文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昆虫记》。

这本书里主要向我们展示了许多有关昆虫的知识。每篇文章介绍的昆虫都十分详细,描写得栩栩如生。每次读完一个个片段,合上书本,脑海里那些精彩的情节都一幕幕浮现在眼前,内心也泛起了一阵阵波澜……

这部书是法国作家法布尔一生的辉煌巨作。法布尔自幼喜爱昆虫研究,从小就在花丛中捡各式各样的昆虫,都把它们装进自己的口袋。因此,那两个口袋总是高高的鼓起。在整个研究过程中,他曾多次遭到父母的反对,但他并没有就此放弃,甚至为了观察一种昆虫,连续九个小时在洞口前仔细观察。法布尔似乎连眼睛都不敢眨一下,生怕漏掉一个关键的瞬间,少发现一个重要的线索。

法布尔靠着他那里顽强的意志力,成功地走进了昆虫的殿堂,而他那部作品也成功地留在了世人们的心中。

《昆虫记》这部巨作也一直留在我的心中。它的每个篇章都语言生动具体;知识丰富多彩;道理通俗易懂;描写幽默多趣……其中,令我印象最深刻的篇章为——松毛虫。文章主要简要叙述了松毛虫的生活习性,制作“产房”和外貌特征以及其它内容。形象地再现了昆虫世界的奇妙和多彩。

我们应要多接触大自然,多了解大自然,这本书里的故事就很值得我们好好阅读和学习。高尔基曾说:“过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昆虫记》也正是我们最好不过的成长的阶梯了。

现在学校和家长对我们读书的要求越来越高,《昆虫记》这本书载体正是我们“好读书,读好书,读书好”的良好。

我喜欢《昆虫记》这样的好书!

篇十五:我最喜欢的一本书600字作文

再读《父爱是把铁铲》,我的心又一次被它揪得生疼,禁不住泪流满面。

一个爱打架的儿子无疑是家长的一块心病,大多数父母认为这是家庭的累赘,只好听之任之,反正孩子转变的可能性不大,何必费力不讨好呢?可爸爸没有放弃,因为血浓于水的骨肉亲情无法使父亲对儿子的顽劣和堕落,他相信,再坏的孩子也有好的一面,儿子身上不是缺乏善良和美好,而是缺乏发现善和美的眼睛。于是,父亲把自己的爱心变成一把铁铲,因为儿子优点被种种恶劣的表象遮盖和掩埋,所以这把锋利无比的铁铲铲走了人见人恨的缺点,孩子那闪光新鲜出土了。

儿子心灵最柔软的地方被父爱凝成的这把铁铲深深触动了,原来我的父亲还没对自己失去信心,“天生我材必有用”,儿子决心洗心革面,重新做人,一半为了父爱,一半为了自己,父亲欣慰地笑了,好孩子是夸出来的,父爱是把铁铲,帮助儿子铲平前途的路障,给孩子铲出一片辉煌的前程。父亲对儿子的希望和信念永远是供儿子畅通无阻的水泥路面,儿子驾车行驶在用父爱浇筑的公路上,那上面满载着父亲的希望和自己的责任。

无意间,我看见在地里劳作的爸爸的身影,夕阳将他瘦弱的身影拉得老长,像一把铁铲。喔,我终于读懂了父爱,一个对杂草都不肯轻视的难怪对孩子的错误总是耿耿于怀,他想让孩子把优秀变成一种习惯。

我明白了,父亲为什么要用铁铲一铲一铲把我的缺点挖出来,原来他只是为了警告我:“这就是原来犯的错误,不能重蹈覆辙了。”原来世界上没有相同的父亲,父爱也不同,我终于读懂了父爱。

篇十六:我最喜欢的一本书600字作文

高尔基说:“热爱书吧——这是知识的泉源!”;歌德说:“读一本好书,就是在和许许多多高尚的人谈话”。我读书我快乐,我读书我幸福!今天,我为大家推荐一本好书,那就是曹文轩的《草房子》。

曹文轩是当代著名的儿童文学作家,其著名的代表作有长篇小说《山羊不吃天堂草》、《草房子》、《红瓦黑瓦》、《根鸟》、《细米》等。在这些作品中,我还是比较喜欢他的《草房子》。

《草房子》这部长篇小说,主要讲的是一个叫桑桑的男孩刻骨铭心、终生难忘的小学生活。小说通过陆鹤、纸月、细马、杜小康四个同学性格特征、家庭背景和学习生活的描写,让我们感受到了孩子之间毫无瑕疵的纯情,以及同学间互帮互助的感人故事。

在这本书中,我特别喜欢那个喜欢追梦的小男孩桑桑。他顽皮可爱,为了让自己养的鸽子有个像样的家,就把家里用的碗柜改制成了一个高级鸽舍;他感想敢干,看到渔船上的人用网捕鱼,就把家里的蚊帐剪开做成一张渔网捕鱼;他善良勇敢,在同学受到坏孩子欺负时敢于挺身而出。当然在他身上也有一些缺点:为了表现自己与从不同,“大热天穿着棉衣棉裤在校园里奔跑……”,被人称为“脑残”;为了耍弄小聪明,放学路上掀翻别人停在路边的自行车,并用脚乱踹,结果招来别人一顿痛打……

我喜欢《草房子》,是因为它真实地描写了那个特殊年代痛苦并快乐着的校园生活。正如作者所说:“每个时代都有每个时代的痛苦,重要的是面对挫折的勇敢与坦然。”

我喜欢《草房子》,是它让我想明白了父爱的伟大、同学之情的珍贵、校园生活的美好!我们每个人的生活中都有一个多彩的《草房子》,那就是我们金色的童年!这就是我为大家推荐的好书《草房子》,你喜欢吗?

篇十七:我最喜欢的一本书600字作文

尹溵梓

我喜欢一本书,名《叫青铜葵花》是曹文轩先生写的,由北京少年儿童出版社出版。

内容描述了一名乡村男孩—青铜与城市女孩—葵花的故事。青铜在一次大火中把声带烧坏,说不出话,但最后又凭着对葵花的思念大喊一声“葵花”

其中有一个情节让我印象深刻,谁去上学?

这一段讲了家里只有一个上学的名额,家里想让青铜去,但是青铜不愿意。要把机会让给葵花,葵花又要让给他。青铜最后想了一个方法,把一颗红杏仁和绿杏仁放进一个瓦罐里,谁摸到了红杏仁谁就去上学。最后葵花摸到了,于是家里就让葵花去上学了。青铜则摸到了绿杏仁仁,他笑了,奶奶,爸爸,妈妈都望着他,他还在笑,但已含了眼泪,他永远也不会说出这里头的秘密。

还有一段也让我印象深刻,葵花上学放学时都是青铜护送,一是怕地滑摔倒,二是怕嘎鱼欺负葵花。嘎鱼与青铜一般大,也不上学,却不是家里没有钱,而是不好好上课学习,闹事打架,一个不少,今天打这里,明天打那里。每天葵花上学放学的路上,嘎鱼常将他的“小弟们”那群鸭子堵在路上,还时不时回头看一眼,一直在找空子,不过一学期过了都没有找到。

看完这本书,我的内心好似在说。也想要有个哥哥,能够在我有困难时保护我,当我专心看完了之后,眼泪一滴滴流下来,落在书上、桌上、地上,不仅仅是因为这本书被青铜葵花深深的兄妹感情感动。更多是因为最后一幕,青铜因为葵花回来,他不惜将自己烧坏了的生带,再喊一次:“葵花”

世上的兄妹有许多,但敢问像青铜和葵花这样的兄妹又能有多少?

篇十八:我最喜欢的一本书600字作文

真好!我有一本英国笛福与崔钟雷编写的《鲁宾逊漂流记》,它在我不计其数的书籍中,最受钟爱的。

初读完《鲁滨逊漂流记》让我知道了书的大概内容,本文讲述一个英国人,从小有着航海梦。长大后遇到了机会,多次出海没有一次没遇到风暴,其中一次风暴把他冲到了一个荒无人烟的小岛上。他就在这个岛上生存了下来,他盖了“房子”,养了牲畜,有了佣人……他就这样在这里住了二十八余年,背井离乡三十五余年,最终返回故乡的故事。

为什么我那么喜欢《鲁滨逊漂流记》呢?因为鲁滨逊在无人岛上生活了近三十年,三十年啊!足以挫败一个人求生的意志,而鲁滨逊却生存了下来,而且在岛上拥有了无尽的“财富”,他的这种精神不正是我们应该学习的吗?

为什么我对鲁滨逊那么敬佩呢?因为读到了“谁的脚印”这一章节时,鲁滨逊不畏强敌,救下了一个白人,给他起名“星期五”,他那勇敢、有爱心和极强的正义感,难道不值得我对他敬佩吗?

为什么我那么赞扬他的精神呢?因为他很坚强。如果他在求生的过程中,没有半途而废、轻言放弃,否则,他还会得到求生的机会吗?他这种坚持不懈的精神难道不值得我去赞扬吗?

这本书对我的影响和启迪也是极大的。

读书前,我的意志极其薄弱,会轻易放弃,会轻易说“不”。读书后,我的意志变得开始坚定,别人与我争论时,我会坚持自己的见解观点,遇到困难不会轻易放弃。只要有一丝希望,我都会紧紧抓住。

高尔基曾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不正是吗?一本好书可以使一个人受益终生。“书”让我懂得了太多深刻道理。

篇十九:我最喜欢的一本书600字作文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自然万象》,这是一套科普类的百科全书,书中图文结合,不但可以通过文字去了解,还有精美的图片让我欣赏自然奇观,让我感到世界之大,无奇不有,懂得了更多的知识。

打开这套书,我就像踏上了惊奇的旅程,去探索自然界的奥秘,书中的内容都是我从未听说的科学知识和道理,比如:天文现象、奇特地理、气象变化与奥秘、自然灾害等都是我最喜欢读的。

通过阅读这本书,我知道了我们所在的星系叫做太阳系,太阳位于太阳系的中央,是离我们最近的恒星,还包含八颗行星,一百多颗卫星以及数不过来的彗星、小行星,太阳的引力使其他的星体都围绕着它运行,大家一定认为我们生活的地球非常大,有着广阔的海洋与陆地,我们想去一个很远的地方,做飞机都要很长时间,但是地球在八大行星中才排第五,既然这样,那同学们肯定认为太阳系一定很大,那是你不知道还有更大的,上面还有个银河系,还有宇宙,和无边无际的宇宙相比,银河系简直是微乎其微,就像宇宙中的一粒尘埃,图片中的一个小黑点,这真的是太不可想象了,我们岂不是显得更加渺小,吓得我赶紧合上书本,望着天空陷入了沉思,我的大脑已经不敢想象了。

宇宙太大,我怕迷路回不来,我又看了一些奇特的天文现象,知道了日食、月食、流星发生的原因,看到了世界各地奇特的地理面貌和人类利用现代科技怎样改变天气及地貌,这些新奇的知识,一下子解开之前的很多疑惑,让我对它更加爱不释手。

这本书现在已经阅读完了,没看到它的时候,我就像那个坐井观天的小青蛙一样,只知道头顶上那片天就是整个天,不知道外面的世界那么大,现在,通过阅读这本我最喜欢的书,也已经跳出了井口,看到了更精彩的世界,学到了更多的知识。

篇二十:我最喜欢的一本书600字作文

星期六晚上,我坐在床上读着《安徒生童话》中《卖火柴的小女孩》,我的泪水就如外面下着淅淅沥沥小雨一样,小女孩悲惨的命运充满了我的整个脑海,让我悲伤的心情久久不能平静。

故事的主要内容:在一个万家灯火通明新年的夜里,天上下着鹅毛般的大雪,街上行人已经很少了,大家都围着火炉吃东西……。可卖火柴的小女孩还要光着脚,穿着单薄的衣服在寒冷的大街上卖她还没卖完的火柴,因为她不卖完就不准回家。这时她又冷又饿只好在一个墙角靠擦火柴取暖,看着别人家围着火炉热闹的样子,不由地想起自己的妈妈和老祖母。可是,在点燃火柴的那一刻,她想象自己坐在火炉旁、吃着香喷喷的烤鹅,最终她走向了没有饥饿和忧愁通往天国的小路,和奶奶一起在天国幸福快乐地生活着。她一生最幸福的时刻就是点燃火柴,幻想幸福的那一刻,可是只有那一刻是幸福的……

读到这里我的眼眶湿润了,多么可怜的一个小女孩啊,在万家团圆的新年之夜,而她却一个人光着脚流浪在街头卖火柴,如果她在我身边我定会把她带回家里给她吃的和穿的,让她不在在寒冷的街头挨饿受冻。今天我们生活在一个温暖的家庭里,吃着爸爸妈妈做得香喷喷的饭菜,穿着漂亮的新衣服,看着内容丰富多彩的电视节目,过着衣食无忧的生活,而我们这些快乐和幸福对她来说都是那么遥不可及,想想我们平时真不应该埋怨爸爸妈妈这样或那样啊!

读完这个故事让我明白了:我们从今以后好好珍惜现在的美好生活,同时更应该好好学习,学习更多的知识才能掌握更多的本领,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才,这样才能帮助更多需要帮助的人。正如《爱的奉献》中歌词唱到:只要人人都献出一点爱,世界将会变成美好的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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