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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书让我学会了什么作文(精选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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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什么书让我学会了什么作文

什么书让我学会了什么作文(精选4篇)

《明朝那些事儿》,让我学会了坚持

纵观古今,无数英雄成无数大事,但凡成大事者,都有一个必不可少的品质——坚持。

翻开《明朝那些事儿》,时间仿佛又回到了那歌舞升平但又有些动荡的伟大时代。永乐年间,政治清明,社会安定,经济繁荣,各国使臣纷纷朝拜,献上、讨取大量奇珍异宝,堪比汉唐。正是这样一个太平盛世,背后却不知熔炼了多少人的汗水与努力。永乐帝朱棣,虽然他当上皇位的手段并不光彩(篡取了他侄子的皇位),但他是一位好皇帝,正如书上评价“逆子还是明君”。他视父亲“劳模”朱元璋为榜样,凡事亲力亲为。批奏折,上早朝,决大事,设内阁。编《永乐大典》共计一万一千零九十五册,二万八千八百七十七卷,三亿七千万余字;命郑和下西洋,创造了航海史上的壮举;少数民族来犯,近四次御驾亲征。晚年,他没有像唐玄宗一样纸醉金迷,要知,他是死在战争途中的。他要为后代扫清一切障碍,建立起一个真正的伟大时代!

成化年间,王守仁,心学创始人,又称王明阳。他是一个传奇人物。父亲王华为状元,家里又是远近闻名的大地主,从小衣食无忧,学业有成,怪就怪在去关外游玩一趟,却向皇帝上书荡平鞑靼,被他父亲打了一顿后作罢。不久他又向父亲道歉:不征战了,他要做圣贤!王华亦是气得没辙。于是,王守仁学着圣人朱熹天天“格物穷理”。“格”什么呢?“格”竹!硬是围着他家后院的竹子,“格”了三天,结果什么都没“格”出来。之后,结了婚,考了进士,去刑部当了个官,却因为生性正直,敢于上书直言,被皇帝派到了个穷乡辟辟里当县令。此间,他一直没有放弃当圣贤的理想。他历尽千辛万苦,度过19年光阴,寻遍天涯海角,却始终找不到那个“理”。有时去寺院拜访禅师,有时就自己参悟圣贤之道。此时又刚好碰上了宁王后代叛乱。看了百姓流离失所,看了亲人阴阳两隔,经历了如此的王守仁已经成熟了许多,这时,他才对朱熹的“存天理,去人欲”有了怀疑。他历尽千辛万苦,寻遍天涯海角,理从未离开过他,理就在心中,天地圣贤之道,并非存于万物,也无须存于万物,天人本就是一体。何时可分,又何必分?存天理,去人欲?天理皆是人欲。这是载入史册的一瞬,几乎所有的史书都用了相同的词语来描述——顿悟。中华文明史上一门伟大的哲学——心学,就此诞生。王守仁成功了,历史最终承认了他,他的名字将超越所有帝王,与孔子、孟子、朱子并立列,永垂不朽。

现在回到我们的生活吧,坚持依然是一种重要的品质。就说每天早上跑步吧。刚放暑假时,听到早上六点钟的闹钟,我就心烦不已,经历了几次醒来,几次睡去,最终被父母拉起来迷迷糊糊的去河堤跑步。刚开始也是比较累的,往往跑了不到800米就累的岔气。但我明白跑步是长期化,只要我每天都跑,哪怕速度很慢,最终也会有成效。而且早上天气很凉快,空气清新,去跑跑步,欣赏一下风景也挺美好的。现在,我渐渐的地不再逃避早上的闹钟了,尽管偶尔会赖床,但大多数我都按时起来。跑步的成效虽然还没有显现出来,但我相信只要我继续跑下去,就一定会有出乎意料的收获。

坚持是一种美德,更是一个人能力的体现,它可以让一切好的行为都成为一种习惯。《明朝那些事儿》,让我明白了坚持的重要性。

篇二:什么书让我学会了什么作文

《青铜葵花》让我学会珍惜

最是书香能致远。—题记

自古以来,珍惜就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小时候的我并不会珍惜,无论是食物,文具,或是友情,兴趣……不想要了,就通通“丢掉”。直到一口气读完了《青铜葵花》,我往仿佛学到了什么,或许《青铜葵花》就是“珍惜”最好的诠释。

这是一个男孩与女孩的故事。男孩叫青铜,女孩叫葵花。一个特别的机缘,让城市女孩葵花和乡村男孩青铜成了兄妹相称的朋友。他们一起生活,一起长大。12岁那年,命运又将女孩葵花召回她的城市。男孩青铜从此常常遥望芦荡的尽头,遥望女孩葵花所在的地方……

全书无处没有苦难,但是作者将苦难写到深刻之处。文中还写大美和至爱,将美写到极致,将爱写得充满生机与情意。

干校的生活是枯燥的,由于葵花的妈妈两年前死于一场疾病,所以葵花只能和爸爸一起在干校生活。出于无聊,葵花整日在大麦地边上游玩,很受人欢迎,一次小意外,葵花结识了青铜,两人成为了朋友。殊不知,一场意外正悄然降临:葵花的爸爸在户外写生时不慎掉入了河中,挣扎无果,被大河水冲走了,葵花未能见爸爸最后一面,成了没有父母的孤儿。自幼父母双亡,是一件多么可怕的事啊,亲情,为什么那么脆弱?葵花应该也会思考吧,就一次意外,平时最疼爱自己的爸爸也永远闭上了眼睛,葵花一定也很珍惜之前和爸父母在一起的时光。只可惜,现在,她什么也没有了。

之后,葵花的脸上不再常常挂着笑容,干校的人都轮流照看她,这也不是个办法,于是他们便想把葵花交给大麦地的人们照看,可人们都怕亏待了葵花而不肯领养,最后,嘎鱼一家想要用鸭子贿赂葵花,但一向知恩图报的葵花将鸭子还给了嘎鱼。在常欺负她的嘎鱼一家和经常帮助她的青铜一家中选择了青铜一家。葵花更加珍惜这份来之不易的“亲情”。

因为贫穷,所以青铜一家并不能给葵花很好的资源。但为了供葵花读书,青铜变魔术,奶奶卖掉自己最值钱的东西,爸爸妈妈拼命挣钱,他们用最笨拙的方式给予葵花深深的关爱。葵花更是善良,她知道哥哥不能念书,就自己教哥哥认字书写;怕浪费灯钱,偷偷地到朋友家蹭油灯被排斥;因为要给奶奶看病,就悄悄逃学,留下一封信,独自离开家去远方捡银杏叶卖钱……她感谢领养自己的人,她珍惜别人对她的关爱,她不想再失去了。

那年冬天,勤恳的老牛预兆般地倒下,不久,最疼爱葵花的奶奶也去到了远方,多少次默默地流泪,也使葵花更紧地握住爸妈和哥哥的手,决定一起向前走。

但命运不饶人啊,12岁那年,城里人要接葵花回去了,去大城市,享受更多关爱,三起三落,父母和村长对此事坚定地回绝,在‘坏小子’嘎鱼的帮助下,青铜带葵花到处躲藏。可你没有那个命,就只能向现实屈服。葵花被带走了,青铜整日里就蹲在那三层楼高的草垛儿上,夜晚也不回家,就望向那芦苇荡尽头,望葵花离开的地方。他也伤心,早知道,就好好珍惜和葵花在一起的时光了。最后,瘦弱的青铜从草垛儿上摔了下去,醒来时,眼含泪花想到了和葵花在一起的点滴美好。想得产生了幻觉,他看见葵花回来了,又重新站上了草垛,拼尽全力喊出了两声深情的“葵花”,创造了又一个奇迹。

读完这本书,心中地泛起了一种特殊的涟漪,仿佛自己便是青铜和葵花之间的第三者,见证着他们的成长。都说阅读是人类获取知识,启智增慧,培养道德的重要途径,可以让人得到思想启发。的确读完这本书,我确实学会了珍惜,学会了珍惜所拥有的一切,不让青春留下遗憾,等失去了,也不会留下念想。

篇三:什么书让我学会了什么作文

《活着》让我学会了坚强

暑假有了时间,日子空闲起来,我便利用闲暇之余读了余华老师的著作——《活着》。

主人公福贵实是个令人捉摸不透的角色。他狡诈而正直,放浪而稳重,冷血而重情,幸运而可悲。

福贵年轻时是一个少爷,作为地主家上的儿子,他整日放浪赌博,输光了家产,父亲被气死,洪水般的压力压在他肩头,被迫担负生活的重担。后来阴差阳错加入国军,好不容易死里逃生,母亲又撒手人寰。在经历儿子有庆因为给县长女人献血而被抽血活活抽死,女儿凤霞难产而死,妻子家珍软骨病而死,女婿二喜被出错的吊车吊着的两石板夹住,悲惨地结束了生命。唯一留下的外孙,因为从小过穷日子,不曾吃过煮黄豆,那一盆小小的黄豆顿时变为了杀人的利器,堵住了苦根的气管,他是被噎死的……

到最后,家里仅仅留下了老福贵一人与同样老的一头牛,也叫福贵。

有庆的死,是最令人悲愤的。傍晚收工前,太阳残存的余晖撒向大地,激起鸣蝉的更大声地吱叫。山头飘着三朵孤寂的白云,漫无目的地游荡着,又像在挽留着什么,伴随夜幕降临,云朵便悄无声息隐入漆黑的夜中。随之而来的是有庆的死讯,福贵眼前一黑,飞也似跑到医院。医生冷漠地开口了——

“你有几个儿子?”

“我只有一个儿子,求你行行好,救活他吧。”

“你为什么只生一个儿子?”

这叫他何言以对呢?福贵脑袋里黑乎乎一片,只有眼泪哗哗地掉出来。

葬了有庆后,福贵怕家珍听到恶化病情,他没有怨天尤人,而选择独自承受,面对丧子之痛。再坚强的人也会哭出来,可他唯独不敢在妻子和女儿跟前哭,为了不让家珍追随有庆而去,他只得夜夜去村西儿子的坟头,摸摸墓碑,说说话。

福贵的坚强令人钦佩,偌大的家庭,只剩下他和老牛相依为命,可他仍没有丧失对“活着”的希望,反而乐观地活了十几年,村里人都叫他“老不死”。他常常这样想:家里人全是我送葬的,全是我亲手埋的,到了有一天我腿一伸,安安心心死就是。

我呢?想必做不到。

我的生活比福贵强多了,不用担心温饱。我与命运亦不像他那样亦敌亦友,他却终究没有抱怨自己为何生不逢时。

面对难以解决的困难时,我往往会放弃;面对令人恐惧的事发生时,我一心想着逃避。而福贵身负他的家庭,肩挑生活重担,即便压得他难以喘气,他也丝毫不懈怠,坚强坚定地过着每一天,亦或者说他何以放弃?无处逃避。

余华老师借福贵一人,教会我懂得这个难能可贵的道理。遇事不怕事,坚定顽强的面对困境,在人世活的每一天,都应以坚强的处事态度从容应对,而不是悲凄大哭,抱头鼠窜,那无疑于自己对自己的两肋插刀。

生活中,这样难以接受的境地与无法面对的困难比比皆是。很明显,坚强是坚定与顽强的结合,而我连坚定都做不到,谈何坚强呢?写起作业,看着一道道难题如车轮般碾压过我的大脑皮层,头便应景地沉了下去,尽管明面上没有说出来,但心里早早打起了退堂鼓,想必再过不久,就会找个理由为自己开脱吧;长跑时,尽管还有体力还有余裕,但一想到剩下的似乎这辈子都难以触及的路程,腿也不听使唤地软下来了,坚持不下去的不是身体,而是心态啊!

自从结识了福贵,我便开始有意强迫自己去做自己难以坚持的事了。同样是难题,我学会了刨根问底;同样的路程,我终于为自己打上了强心剂,驱使着身体不断迈进。而坚强不屈,顽强拼搏,不正是如此吗?

坚强,真是弥足珍贵的品质。福贵、家珍都是坚强的代表。希望往后我能坚强处事,不被困难击垮,不为困境折腰。

篇四:什么书让我学会了什么作文

《残狼灰满》让我学会自强

谁也不能随随便便成功,它来自彻底的自我管理和毅力,没错,就和灰满一样。

灰满,是《残狼灰满》中的主角,是沈石溪在日曲卡麓的真实所见。《残狼灰满》是一本与当今社会十分相似的动物小说,告诉了我许多改变人生的道理。

书中的灰满是一只残疾的狼,刚开始灰满只有三条腿,但它却是古戛纳狼群的狼酋,在沈石溪的科普下,这很正常,只是比较特别罢了。但在故事的中间,才是令我最不敢相信的。灰满带领狼群去偷人类养的羊而被发现,虽然枪口逃生,但它却又失去了一条腿,三减一等于二,又都断在身体右侧的两条腿上,是狼的都明白,灰满彻底残疾了。读到这里时,我无法想象灰满此时是多么的绝望。可是一本书,你不读下去,就无法知道情节的转折。在灰满最无助时,狼群中的一匹狼站出来帮助了灰满,那便是黄鼬,谁都无法想到,毫不起眼的黄鼬,将会成为灰满成功道路上的“台阶”。

灰满靠站在黄鼬的背上行动,渐渐地它们可以熟练地配合狩猎了,就这样,灰满掌握了别的狼没有的技能,重新又回到了狼酋之位,这就是灰满通过彻底的自我管理以及他那不服输、不屈服的刚强毅力所得来的成功,它——灰满不就是这句话的典型证据吗?它不是从绝望走向成功了吗?当然,它的成功也离不开同伴的协助,这恰恰也证明了成功同样需要同伴的帮助。

苦难与不幸是一张大网,但总能有人脱网而出。在我们的生活中,灰满就象征着那些残疾人,都是那么无助,那么绝望,而黄鼬则象征着残疾人的知心好友,是残疾人通向成功的台阶,是残疾人离不开的影子,灰满,它让我学会了自立自强,自力更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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